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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17:海峡环保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1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76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1,625 万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
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929.86 万元;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关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 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城市管理综合体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并授权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及特许经营权授权主体,具体负责组织招标、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及《PPP项目合同》并负责后续的履约监管工作。

  本项目合作期 29.5 年(建设期 1.5 年),纳入 PPP 项目的总投
资估算为 11,419.20 元。项目功能定位收运一体化项目,即将服务范
围内的生活垃圾(具体为:其他垃圾、厨余垃圾)通过前端系统收运至连江北城市管理综合体,在站内二次压缩后转运至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进行处理。本项目设计转运规模为 300 万吨/日,建设全地下式垃圾转运站。

  (二) 关联关系说明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城建院”)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控制企业且公司董事陈宏景先生、林锋女士现任福州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会计师,董事魏忠庆先生现任福州城建院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福州城建院系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交易和联合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福州市晋安区城市
管理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城市管理综合体 PPP 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公司与福州城建院、福建东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东飞”)、福建省惠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惠一”)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合作期限内,联合体作为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人代表福州市晋安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按 95%:5%的股权比例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 2,500 万元)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移交。

  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计划认缴出资 1,275 万元,持股比例 51.00%;福建东飞作为联合体成员,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计划认缴出资
1,099.50 万元,持股比例 43.98%;福州城建院作为联合体成员,负责项目投融资、勘察、设计、移交,计划认缴出资 0.25 万元,持股比例 0.01%;福建惠一作为联合体成员,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施工、移交,计划认缴出资 0.25 万元,持股比例 0.01%。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1,625 万元,其中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275 万元、拟组建的项目公司拟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服务(勘察、设计)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50 万元。

  三、 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 关联方概况

  1. 公司名称: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340号

  4. 法定代表人:肖友淦

  5.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环境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园林古建工程、旅游规划、电力行业、路桥行业的设计(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项目代建,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绘(以测绘资质证书为准);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城市给水、排水工程规划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给水排水技术、设备及产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岩土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劳务类;城乡规划编制、设计、管理及
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应用软件开发;产品销售代理;软件运行维护服务;其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绿化管理服务;花卉种植;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其他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其他未列明的工程勘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主要股东: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8.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州城建院资产总额为28,289.19万元、资产净额为12,427.18万元、营业收入为53,469.50万元、净利润为2,086.79万元。

  9. 其他关系说明:

  公司部分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劳务服务由福州城建院提供;除此之外公司与福州城建院不存在其他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关系。

  (二) 非关联方概况

  1. 公司名称:福建东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1)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9层01室

  (3) 法定代表人:陈键

  (4) 注册资本:13,333.3333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环保工程的咨询、设计与施工;环卫技术开发;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家政服务;河道保洁、治理及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垃圾清运;城市生活垃圾废弃物的清运、转运处理、处置;汽车零配件及机油类批发;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管护;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管护;公共设施日常保洁;商场超市日常保洁;企业事业单位日常保洁;酒店宾馆日常保洁;物业管理;普通货运;物联网技术;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利设施管理咨询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土壤生态修复;土壤污染治疗与修复服务;城市户外标志管理服务;城市公共建筑及设施清洗服务;城市外景照明管理服务;绿化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森林公园管理;海洋环境服务;家具和相关物品修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服务;专业清洗、消毒服务;害虫防治服务;灭鼠及预防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城市垃圾清运服务;城市垃圾处理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其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支撑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大数据服务;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应用;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通信网络支撑系统技术服务;云软件服务;软件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安全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云平台服务;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
需的生产材料;供应链管理服务;其他综合管理服务;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主要股东: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00%)、鑫德投资有限公司(30.00%)、汇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0.00%)。
  (7)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建东飞资产总额为125,083.41万元、资产净额为60,522.42万元、营业收入为108,063.18万元、净利润为13,133.93万元。

  (8) 其它关系的说明:

  福建东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福州市大件废弃物处置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洋里生活废弃物收运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持有上述公司51%、68%股权。除此之外公司与福建东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其他关系。
  2. 公司名称:福建省惠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地址: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中新花园6号楼5层

  (3) 法定代表人:张国民

  (4) 注册资本:12,018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设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施工专业作业;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机械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
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主要股东:张国民(持股比例66.67%)、张宇强(33.33%)。
  (7)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建惠一资产总额
为 32,673.62 万元、 资产 净额 为12,207.75 万 元、营业 收入 为
151,497.84万元、净利润为56.37万元。

  (8) 其它关系的说明:

  福建省惠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福州市大件废弃物处置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洋里生活废弃物收运服务有限公司、福州沪榕海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持有上述公司0.1%、0.5%、0.1%股权。除此之外公司与福建省惠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其他关系。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实施城镇生活收运系统建设项目,有利于大幅减少目前现有垃圾待运点的数量,降低垃圾在待运点的滞留时间,能够显著改善福州市晋安区环境状况,提高居民生活环境,符合环卫行业规划健康发展,对公司提升市场品牌竞争力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具有积极影响。

  五、 风险提示

  本项目合同尚未签署,合同签订及具体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
  六、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议《关于参与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城市管理综合体PPP项目投标的议案》时,关联委员林锋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委员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陈宏景先生、林锋女士、魏忠庆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6名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城市管理综合体PPP项目投标的议案》。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1. 事前认可:“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市水务投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