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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97: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长城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1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1
债券代码:113528            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长城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期间,满足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长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2.35 元/股)的 130%(即
      29.055 元/股),根据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已触发“长城转债”的赎回条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长城转债”的议
      案》,决定行使“长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长城转债”全部赎回。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长城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
      22.35 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
      “长城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 100 元/张加当期
      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长城转债”将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长城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强制赎
      回有导致投资损失的风险。如投资者持有的“长城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
      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相关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后
      续披露的《关于实施“长城转债”赎回的公告》。


  一、“长城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 日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340,00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3,400
万元,期限 6 年,期限为 2019 年 3 月 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39 号文同意,公司 63,4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长城转债”,债券代码“113528”。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长城转债”自 2019 年 9 月 9 日起可
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24.18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22.35
元/股。

  二、“长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长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2.35 元/股)的 130%(即 29.055 元/股),已触发“长城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长城转债”的议案》,董事会结合公司及目前市场情况,决定行使“长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长城转债”全部赎回,并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发布“长城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 3 次,通知“长城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长城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长城转债”。

    五、风险提示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赎回登记日收市前,“长城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 22.35 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份(可转债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办理转股具体事宜)。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长城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长城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长城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强制赎回将可能会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长城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长城转债”赎回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时间、程序、价格及付款方式等具体事项。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2-3957811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