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0-111
转债代码:113520 转债简称:百合转债
转股代码:191520 转股简称:百合转股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综合楼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12月 25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综合楼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80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认购不足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发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10 万张(每张面
值人民币 100 元),以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51,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债券发行登记费、审计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推介宣传费和验资费等合计 134.91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49,865.0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8〕415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实施主体
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26,250.56 25,000.00 公司
功能家具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9,403.67 16,000.00 公司
综合楼项目 11,037.89 10,000.00 公司
合计 56,692.12 51,000.00 -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累计投资金额
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25,000.00 25,000.00 16,058.34
功能家具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6,000.00 16,000.00 6,877.38
综合楼项目 10,000.00 10,000.00 6,231.26
合计 51,000.00 51,000.00 29,166.98
2019年 10 月 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在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截至 2019年 12 月 3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2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
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 12 月 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综合楼项目”延期 8个月完成,即将完成时间从 2020年 12 月调
整至 2021年 8 月。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综合楼项目”延期的原因为,一方面,受 2020 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该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较原计划有所延缓;另一方面,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严格规范采购流程,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各项支出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因此在前期装修部分各供应商遴选、评估、考察等环节时间较长,导致公司无法在原计划的建设期内完成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鉴于以上原因,经审慎研究,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拟延长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上述延期事项对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项目建设期作出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综合楼项目的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综合楼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综合楼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综合楼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综合楼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