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123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5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84.4421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105 名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或“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9 月 18 日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10 月 19 日
2、授予数量:84.4421 万股
3、授予人数:105 人
4、授予价格:25.33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05 人,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包含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人员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本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 47.20 55.07% 0.64%
(26人)
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 35.6421 42.68% 0.49%
(75人)
其他人员(4人) 1.60 2.25% 0.02%
合计 84.4421 100% 1.1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
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售期
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 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30%
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30%
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40%
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 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①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 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或2021年、2022年两年累计净利润
不低于2.5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2.25亿元或2021年、2022年、2023年三年
累计净利润不低于4.75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以不计算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年度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②个人绩效考核
个人层面考核包括合规层面考核和业务层面考核两个层次,被激励对象必须 同时满足合规考核和业务层面考核均合格,才可视同为个人层面考核合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个人层面的考核如下表所示:
考察指标 情形1 情形2 情形3 情形4
合规考核 合格 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业务层面考核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最终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后,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个人绩效考核待改进、不合格等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目前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共有 105 名激励对象完成844,421 股限制性股票的认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10 月 19 日出具了《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
第 31-10005 号),截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止,公司已收到 105 名激励对象的认
购资金人民币 21,389,183.93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
登记限制性股票 84.4421 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权益授予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844,421 844,42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3,362,554 -844,421 72,518,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