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633: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2-031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29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长城汽车”)以现场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魏建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 2021 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关于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2021 年,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6,726,093,883.72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1,892,707,709.74 元。
本公司拟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07 元(含税)。
截至 2022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6:30 营业时间结束后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
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H 股股东可获得现金股利,A 股股东有权获得现金股利的股权登记日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确定。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已实施2021年中期利润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2,771,008,419.60 元(含税)(详见公司于交易所网站
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及 2021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 2021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年报编制及审议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关于 2021 年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业绩公告》)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七、审议《关于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方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要求,本公司董事会需审议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方针,具体如下:
“长城汽车持续深入组织变革,深化 “一车一品牌一公司”的经营理念,以用户体验及需求为牵引,以“智慧、智联、智驾”为导向,坚持品牌向上、品牌创新,开拓新的市场领域,并加大数字化建设,支持产业互联网各应用场景的落地,支撑公司全球化战略落地实现。”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关于续聘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建议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长城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外部审计师,为公司提供财务
报表审计、审阅以及内部控制情况审计等服务,任期自本议案获通过当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报酬,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 万元。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四、审议《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五、审议《关于 2021 年度 A 股关联交易和 H 股关连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交易,其定价及相关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及相关股东的整体利益,并依据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不存在违规、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本集团与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及长城控
股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类别 2021 年预计金 2021 年实际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原因
额上限 发生金额
采购产品 17,991,00.00 379,146.07 主要系本公司新能源汽车销量规模较小,
导致向关联方采购电池包数量较少所致
销售产品 10,389,20.00 63,919.07 主要系关联方向本公司采购新能源汽车规
模较小所致
采购服务 385,00.00 35,305.88 -
提供服务 89,00.00 7,168.31 -
租赁 984,00.00 33,405.61 主要系本公司租赁关联方厂房设备较少所
致
提供租赁 3,400.00 1,371.08 -
合计 2,987,220.00 520,316.02 -
注:上述租赁交易包括短期、低值租赁租金和使用权资产相关租赁的本年租金。
本集团与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总额未超出 2021 年预计金额上限。提供租赁交易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的所有申报、年度审核、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二、本集团与天津长城滨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滨银”)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1、本集团在长城滨银 2021 年存款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2021 年预计单 2021 年单日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原
类别 日存款余额上 存款余额最 因
限 高值
存款 1,270,000 1,021,400 主要系本公司部分定期存款到期
2、本集团与长城滨银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类别 2021 年预计金额上限 2021 年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额差异较大原因
销售产品 12.10 3.44 —
主要系本公司引入银行
采购服务 150,000.00 42,720.88 贴息渠道,贴息服务分流
至银行导致合同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