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59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 2022 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16 元/股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15.74 元/股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2 年 6 月 13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2022 年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2
年 3 月 25 日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6 元/股。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2-032),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 2022 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保持拟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6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5.74 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179,265,633×0.26)÷2,210,393,238≈0.256(元/股)(四舍五入)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0.256)/(1+0)≈15.74 元/股(保留
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952.99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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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