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1-093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转股情况:2019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累计共有
201,285,000 元“核能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 35,124,888 股,占
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发行股份总额的 0.23%。其中 2021 年 7 月 1 日到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累计共有 201,027,000 元“核能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
为 35,082,990 股。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
7,598,715,000 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97.42%。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情
况:行权有效期为 2021 年 7 月 8 日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1 年 7 月 8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已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 25,670,742 股,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 73.44%。
一、可转债转股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332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开发行了 780 万手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分别简称“本次发行”、“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780,000万元,期限 6 年。
2、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71 号文同意,公司 780,0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9 年 5 月 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核能转债”,债券代码“113026”。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核能转债”自 2019 年 10 月 21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转股价格为 6.20 元/股。
4、公司 2020 年 7 月 17 日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9 年度利润
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2 元(含税)。公司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核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7
月 17 日起由原来的 6.20 元/股调整为 6.08 元/股。
5、公司 2020 年 12 月 30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890,547,263 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募
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核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1 月 6 日起由原
来的 6.08 元/股调整为 5.86 元/股。
6、公司 2021 年 7 月 16 日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
公司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及《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核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16
日起由原来的 5.86 元/股调整为 5.73 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核能转债”转股期为 2019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
2019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累计共有 201,285,000 元“核能
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 35,124,888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发行
股份总额的 0.23%。其中 2021 年 7 月 1 日到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累计共有
201,027,000 元“核能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 35,082,990 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 7,598,715,000 元,占可
转债发行总量的 97.42%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牵头拟订了《中国核
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2、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19 年 1 月,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
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股票期权计划的批复》(国
资考分[2018]952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4、2019 年 1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核能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5、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对《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9 年 5 月,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修订并形成了《中国核能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7、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8、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9、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0、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
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1、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2、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3、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14、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核电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单位:份
人员 本次可行权的 2021 年第三季度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累计行权占可行
股票期权数量 行权数量 累计行权总量 权数量的比例
激励对象 34,956,007 25,670,742 25,670,742 73.44%
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行权人数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 490人,2021 年第三季度,公司共有 407 名激励对象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021 年第三季度,行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