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关于认购台湾永丰金控或永丰银行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11号
转债代码:113002 转债简称:工行转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台湾永丰金控或永丰银行股份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北京时间2013年4月2日与永
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丰金控)和永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永丰银行)签署了一份股份认购协议(简称股份认购协议)。根据股份认购协议,
本行同意认购永丰金控或永丰银行(简称目标公司)根据台湾有关规定以私募方
式发行的新股,认购完成后本行将拥有目标公司20%的股份(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永丰金控为一家组建于台湾并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金融控股公司,永丰
银行为一家组建于台湾并由永丰金控全资拥有的子银行。
(二)协议规定
本次交易在台湾有关规定获得修订从而将大陆商业银行在台湾单一金融控
股公司或银行中的持股比例放宽至20%或以上方可实施。届时视台湾有关规定修
订后的实际情况,本行将在永丰金控和永丰银行中选择持股比例放宽至20%的一
家机构作为参股对象。如果在股份认购协议签署后满一年的期间内台湾有关规定
仍未修订放宽前述持股比例的限制,股份认购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股份认购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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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对价
根据前期商业谈判结果,本次交易的基础认购价格(简称基础价格)参照目
标公司2012年半年报中所载净资产值确定。认购永丰金控20%股份情况下的基
础价格约235亿元新台币(折合约49亿人民币);认购永丰银行20%股份情况下
的基础价格约187亿元新台币(折合约39亿人民币)。本次交易取得所有必要监
管审批后,将调整基础价格以反映目标公司交割前净资产值的实际状况。
(四)交易其他条款
本次交易的股份认购协议包括声明和保证、交割前承诺、赔偿等并购交易常
见条款;同时,在本次交易交割时,本行还将与永丰金控或永丰银行签署一系列
附属协议,包括投资协议、股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和品牌合作宣传协议等。
(五)监管审批
本次交易交割以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为条件。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截至2012年末,大陆是台湾第一大贸易伙伴,台湾是大陆第七大贸易伙伴,
两岸经济贸易投资活动日益密切。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本行进一步提升对两岸客户
的服务能力和质量,深化两岸金融合作,促进两岸经贸往来。
三、本次交易的内部审批
本次交易已获得本行董事会批准,董事会授权本行管理层根据台湾参股政策
的具体规定和当时的具体情况选择参股对象,签署全部交易文件、协议,并进行
所有为执行本次交易所需要或必须的其他行动及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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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代码:113002 转债简称:工行转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台湾永丰金控或永丰银行股份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北京时间2013年4月2日与永
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丰金控)和永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永丰银行)签署了一份股份认购协议(简称股份认购协议)。根据股份认购协议,
本行同意认购永丰金控或永丰银行(简称目标公司)根据台湾有关规定以私募方
式发行的新股,认购完成后本行将拥有目标公司20%的股份(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永丰金控为一家组建于台湾并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金融控股公司,永丰
银行为一家组建于台湾并由永丰金控全资拥有的子银行。
(二)协议规定
本次交易在台湾有关规定获得修订从而将大陆商业银行在台湾单一金融控
股公司或银行中的持股比例放宽至20%或以上方可实施。届时视台湾有关规定修
订后的实际情况,本行将在永丰金控和永丰银行中选择持股比例放宽至20%的一
家机构作为参股对象。如果在股份认购协议签署后满一年的期间内台湾有关规定
仍未修订放宽前述持股比例的限制,股份认购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股份认购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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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对价
根据前期商业谈判结果,本次交易的基础认购价格(简称基础价格)参照目
标公司2012年半年报中所载净资产值确定。认购永丰金控20%股份情况下的基
础价格约235亿元新台币(折合约49亿人民币);认购永丰银行20%股份情况下
的基础价格约187亿元新台币(折合约39亿人民币)。本次交易取得所有必要监
管审批后,将调整基础价格以反映目标公司交割前净资产值的实际状况。
(四)交易其他条款
本次交易的股份认购协议包括声明和保证、交割前承诺、赔偿等并购交易常
见条款;同时,在本次交易交割时,本行还将与永丰金控或永丰银行签署一系列
附属协议,包括投资协议、股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和品牌合作宣传协议等。
(五)监管审批
本次交易交割以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为条件。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截至2012年末,大陆是台湾第一大贸易伙伴,台湾是大陆第七大贸易伙伴,
两岸经济贸易投资活动日益密切。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本行进一步提升对两岸客户
的服务能力和质量,深化两岸金融合作,促进两岸经贸往来。
三、本次交易的内部审批
本次交易已获得本行董事会批准,董事会授权本行管理层根据台湾参股政策
的具体规定和当时的具体情况选择参股对象,签署全部交易文件、协议,并进行
所有为执行本次交易所需要或必须的其他行动及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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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