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1-109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2021年10月30日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173,0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96,204,562股变更为1,196,031,56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196,204,562元减至1,196,031,562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管理部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邮编:318000)
2、申报时间: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2月13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2:00;13:00-17:00)
3、联 系 人:证券管理部
4、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5、传真号码:0576-88827887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