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82: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21-027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 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 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
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服务期届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 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注册资本4920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常年为包括中央企业,省属大型企业,A股、B股、H股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咨询、造价等专业服务。
2.人员信息
大信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事务所从业
人员总数 4449 人,其中合伙人 144 人,注册会计师 1192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14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0 年度,大信事务所业务总收入 18.32 亿元。大信事务所为超过 10,000 家公
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截止
2021 年 4 月 30 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79 家(含 H 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
五大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6,000.00 万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
末数 4,9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信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8-2020 年度,大信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5 次,未受到过刑事
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 年度,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4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姓名 执业资质 是否从事过证券 在其他单位兼
服务业务 职情况
项目合伙人 杨昕 注册会计师 是 否
签字注册会计师 许宗谅 注册会计师 是 否
质量控制复核人 冯发明 注册会计师 是 否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
杨昕,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具有丰富的央企会计报表审计、IPO、央企重组改制、上市公司
审计、财务管理咨询经验以及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1997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
许宗谅,中国注册会计师,执行高级经理。拥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质。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先后现场负责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盐业总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等央企集团及部分二级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其他专项审计,现场负责中船防务、中国船舶、九有股份、长安汽车、唐山汇中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具备丰富的央企和上市公司审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冯发明,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合伙人。2002 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主持过碧水源,中电广通等大型项目,会计、证券、金融、税务等专业知识丰富,在担任复核部经理期间对项目底稿、报告进行专业复核并提出意见、建议,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需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收费情况
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相同。
单位:万元
服务项目 2021 年度
审计费用 300.00
内控费用 60.00
合计 360.0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截至 2020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 9 年,相关签字会计师连续服务 2 年。2020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立信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服务期届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大信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事务所对此无异议。立信事务所已确认截至目前并无任何有关建议不再续聘的事宜需提请公司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关注。公司董事会对立信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由于本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改聘大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事务所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要求,公司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同意将改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信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同意聘任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信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时,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我们同意聘任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聘任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事务所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五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