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股份”、“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 2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宏发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不存在无权参与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的股份数量。若
至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7 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
化,公司将于申购起始日(2021 年 10 月 28 日,T 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 A 股
股东配售比例调整公告。
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A 股股东优先配售证券,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 A 股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 A 股股东获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 A 股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发行的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缴款日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T 日),
所有原 A 股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
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T 日)9:30-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
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配售代码为“704885”,配售简称为“宏发配债”。
(2)原 A 股股东实际配售比例调整。本公告披露的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比
例 0.002685 手/股为预计数,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申购日(T 日)前披露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 A 股股东应按照
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请投资者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核对其证券账户内“宏发配债”的可配余额,作好相应资金安排。
原 A 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若原A股股东有效认购数量小于认购上限(含认购上限),则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
(3)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744,761,552 股,全部可参与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
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 0.002685 手/股计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200 万手。
2、本次发行的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30-11:30,13:00-15:00,不再安排网下发行。
原 A 股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2021 年 10 月 28 日(T 日)申购时缴
付足额资金。原 A 股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在 2021 年 10 月 28 日(T 日)参与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 T+3 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4、2021 年 10 月 29 日(T+1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公
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
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售结果。2021 年 10 月 29 日(T+1
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5、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1 月 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
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6、当原 A 股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 A 股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0.00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根据协议进行包销。包销基数为 20.00 亿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最大包销原则上不超过 6.00 亿元。
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7、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8、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9、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可能因发行人经营管理或者财务状况等因素而出现下调,继而影响可转债的债券市场交易价格。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转债的跟踪评级报告。
11、可转债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受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转股价格、赎回以及回售条款、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市场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波动情况较为复杂,可能出现跌破发行价、价格大幅波动、与投资价值相背离,甚至交易价格低于面值等情况。投资者应当关注相关风险。
1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全部来源于新增 A 股股份。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分为两个部分
1、向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
人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
(1)原 A 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宏发配债”,配售代码为“704885”。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
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
每股配售 2.685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转换成手数,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2685 手可转债。
原 A 股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2)原 A 股股东持有的“宏发股份”股票如果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照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3)原 A 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
2、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宏发发债”,申购代码为“733885”。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
1,000 元),超过 1 手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 1,000 手(1
万张,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
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宏发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宏发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重要提示
1、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14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宏发转债”,债券代码为“110082”。
2、本次发行 20.00 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000 万
张,200 万手。
3、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7 日,T-
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4、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宏发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2.685 元可
转债的比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