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金股首页 公告掘金列表 600939:重庆建工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600939:重庆建工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9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1-014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前期已披露的已结诉讼(仲裁)案件及正在审理中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各案件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已披露且已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与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泽卷烟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7 年 3 月,本公司、本公司之云南分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纠纷,将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河集团”)、红河集团会泽卷烟厂诉至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11,224.42 万元。2020 年 1 月,曲靖市中院作出(2017)云 03 民初
38 号民事调解书:红河集团应支付工程款 3,319.29 万元,执行阶段红河集团会泽卷烟厂出具对于调解尾款支付的情况说明。目前本公司已收回全部款项 3,303.27 万元,本案结案。

  (二)与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18 年 4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将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河口县政府”)诉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8,771.18 万元。本案经两审终审,法院作出(2019)最高法民终 6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河口县政府向城建集团支付工程款1,652.51 万元和欠付工程款利息。目前城建集团已收回全部工程款及利息 3,046.59 万元,本案结案。


  (三)与重庆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培训有限公司、重庆保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7 年 7 月,本公司之三级子公司重庆建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桥梁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被告一)重庆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驾驶人培训公司”)、(被告二)重庆保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至重庆市九龙坡区
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1,152.88 万元。2019 年 9 月,重庆市九龙坡区
人民法院作出(2017)渝 0107 民初 23690 号民事判决书:1.驾驶人培训公司支付工程款 487.13 万元及利息;2.驳回桥梁公司其他诉讼请求。驾驶人培训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2020 年 9 月,重庆市五中院作出(2020)渝 05 民终 647 号民
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目前桥梁公司已收回全部案款528.62 万元,本案结案。

  (四)与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9 年 7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二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重庆市北碚区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公司”),
涉案金额 3,037.96 万元。2020 年 5 月,重庆仲裁委作出(2019)渝
仲字第 2010 号裁决书:新城公司支付二建公司工程款及资金占用利息 2,277.62 万元。目前,二建公司已收回全部案款 2,295.09 万元,本案结案。

  (五)与广元东合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6 年 1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四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广元东合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合房产”)诉至四川省广元市中级
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6,474.04 万元。本案经两审终审,法院判决东合房产支付工程款 1,552.97 万元及利息。执行阶段,四建公司已收回现金本金 890.50 万元,通过以房抵债收回 1,280.78 万元,收款完毕,本案结案。

  (六)与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18 年 10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八建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将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和公司”)诉至云阳县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390.12 万元。2020 年 3 月,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渝 0235 民初 6269 号民事判决书:1.人和公司支付涉案坡面渗透区域
注浆工程 70%进度款 359.12 万元;2.人和公司赔偿停工损失 48 万元;
3.驳回八建其他诉讼请求。人和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 年 7 月,重庆市二中院作出(2020)渝02 民终 985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目前八建公司已收回全部案款 407.12 万元,本案结案。

  (七)与重庆雾都宾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18 年 11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九建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重庆雾都宾馆,涉案金额 2,044.61 万元。根据生效裁决九建公司已收回全部案款 1,353.91 万元,本案结案。

  (八)与重庆市渝地西部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19 年 11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九建公司因施工合同纠纷,将重
庆市渝地西部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地公司”)诉至重庆市
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3,510.00 万元。2020 年 12 月,重庆市
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渝 05 民初 5236 号民事调解书:1.九建公司与渝地公司确认《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终止履行;2.渝地公司支付九建公司剩余工程款 5,172.24 万元。目前九建公司已收回
全部案款 5,172.24 万元,本案结案。

  (九)与陈德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0 年 5 月,陈德胜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本公司诉至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3,800.00 万元。2020 年 10 月,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云 06 民初 41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结案。

  (十)与陈正荒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2020 年 5 月,陈正荒因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将本公司及本
公司武汉分公司诉至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1,096.02 万
元。2020 年 5 月,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鄂 0117 民初
504号民事裁定书:将本案移送至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审理。
2020 年 12 月,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鄂 0304 民初 1040
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本案结案。

  (十一)与重庆利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18 年 1 月,重庆利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劳务”)
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城建集团诉至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2,849.90 万元。城建集团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 年 7 月,四川省高院作出(2020)川民终 214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城建集团向利群劳务给付工程款 1,912.42 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并退还保金 200.00 万元。目前城建集团已支付完全部案款 2,423.91 万元,本案结案。

  (十二)与四川国惠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2016 年 3 月,四川国惠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惠置业”)因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城建集团诉至成都市锦江区人
民法院,涉案金额 1,312.20 万元。2018 年 11 月,城建集团向四川省
成都市锦江区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国惠置业返还依据二审判决从城建集团执行去的案款 1,221.98 万元及支付利息。目前,城建集团已执
行回转 1,362.14 万元,本案结案。

  (十三)与重庆豪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18 年 6 月,重庆豪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坤劳务”)
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城建集团、张朝均诉至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1,691.69 万元。本案经两审终审,法院判决城建集团支付工程款及前期利息 1,625.26 万元,以及付清工程款为止的后续利息。目前城建集团已支付 2247.01 万元,本案结案。
  (十四)与重庆人和尚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018 年 9 月,重庆人和尚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尚邦
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城建集团诉至重庆市渝
中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1,107.27 万元。2019 年 9 月,重庆市渝中
区法院作出(2018)渝 0103 民初 24396 号民事判决:1.城建集团支付货款 952.80 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2.城建集团支付钢材加价款;3.驳回尚邦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城建集团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 年 8 月,重庆市五中院作出(2020)渝 05 民终 1133 号民事判决:1.撤销一审判决;2.城建集团支付货款375.10 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3.城建集团支付货款 480.20 万元、加价款 40.32 万元,以及至付清为止的加价款;4.驳回其他诉讼请求。目前城建集团已支付 1,106.40 万元,本案结案。

  (十五)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0 年 6 月,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域公
司”)、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天域贵州分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城建集团诉
至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1,520.50 万元。2020 年 8 月,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黔 0203 民初 4807 号民事判决:1.城建集团向天域公司及天域贵州分公司支付工程款 1,374.55 万元并
支付利息;2.驳回原告其他诉求。目前城建集团已支付 1,676.97 万元,本案结案。

  (十六)与张建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6 年 11 月,张建尧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本公司及本
公司之三级子公司重庆市爆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爆破公司”)诉至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1,000.00 万元。
2019 年 11 月,昭通市中院作出(2016)云 06 民初字 66 号民事判决
书:1.爆破公司支付 213.94 万元及利息;2.驳回张建尧其他诉讼请求。张建尧不服一审判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 年 10月,云南省高院作出(2020)云民终 1218 号民事判决:1.撤销一审判决;2.爆破公司支付张建尧工程款 5.60 万元及利息;3.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结案。

  (十七)与吴庭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8 年 7 月,吴庭俊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
公司二建公司、威海卓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2,000.00 万元。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后吴庭俊不服一审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 年 8 月,山东省高院作出(2020)鲁民终 1645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结案。

  (十八)与昆山运鑫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017 年 4 月,昆山运鑫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运鑫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