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1-104 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暨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1年11月8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
或“公司”)2021年12月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用不超过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其中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为0亿元,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为20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前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15 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71,105,746 股。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9,423,233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39,999,998.23 元,扣除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 35,852,830.3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04,147,167.92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6002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且已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所披露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 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PEACE 跨洋海缆通信系统运营项目 283,513 273,000
2 100G/400G 硅光模块研发及量产项目 110,475 86,5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44,500 144,500
合计 538,488 504,000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预计在十二个月内上述募集资金部分将暂时闲置。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组织实施公司 拟使用募集 项目已 累计投
号 资金 资数额
PEACE 跨洋海缆通 PEACE CABLE
1 信系统运营项目 INTERNATIONAL 273,000 103,190.74
NETWORK CO.LTD
100G/400G 硅光模块 亨通洛克利科技有限公司
2 研发及量产项目 86,500 1,892.43
3 补充流动资金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44,500 141,512.00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46,595.17万元,尚余募集资金255,677.49万元(含利息),其中,专户存储55,677.49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11月8日,公司2021年12月即将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1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0-107号)。公司实际使用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1月8日,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
户。
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用不超过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并承诺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
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未超过 12 个月。亨通光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亨通光电实施上述事项。
2.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用不超过 2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用不超过 2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上网公告附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