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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5月16日9:15-15:00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 426 号中海油大厦 9
楼 920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先念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0 日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合计 4 人,代表股份93,537,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345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93,29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2825%;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41,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628%。
  出席本次会议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24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3,537,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3,537,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3,537,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3,537,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3,537,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3,537,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3,406,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6%;反对13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864%;反对 13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13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3,537,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3,537,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0、《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3,407,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1%;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2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1,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166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29,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8334%。

    1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3,407,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1%;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2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1,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166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29,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8334%。

    12、《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3,406,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6%;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129,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864%;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02%;弃权 129,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83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玉楠律师和林利欣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