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包香港”)与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逐越鸿智”)签署了《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仍为食品饮料包装容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提供饮料灌装服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目前,逐越鸿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计划。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报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反垄断执法机构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如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权益变动的合规性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及其他必要的程序等,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以及上述事项的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2 个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12 月 18 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可转债基本情况及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1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00 元。
2、可转债上市情况
深交所“深证上[2021]868 号”文同意,公司 75,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嘉美转债”,债券代码“127042”。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8 月 13 日,T+4 日)起满 6 个月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2 年 2 月 14 日至 2027 年 8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嘉美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4.87 元/股。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嘉美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 4.87 元/股调整为 4.8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嘉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嘉美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 4.86 元/股调整为 4.8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披露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嘉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024 年 1 月 24 日公司完成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嘉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85 元/股调整为 4.6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嘉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嘉美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 4.62 元/股调整为 4.5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嘉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完成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嘉美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 4.59 元/股调整为 4.5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嘉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02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完成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嘉美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 4.58 元/股调整为 4.57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嘉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完成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嘉美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 4.57 元/股调整为 4.5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嘉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二)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嘉美转债”连续 2 个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12 月 18 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控制权变更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与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签署了《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逐越鸿智拟通过协议转让、要约收购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逐越鸿智,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俞浩先生。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报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反垄断执法机构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如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权益变动的合规性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及其他必要的程序等,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以及上述事项的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 年三季度报告》,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3,924.10 万元,同比下降 1.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16.02万元,同比下降 47.25%。
(三)其他说明
1、经公司核实,除上述控制权变更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事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及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情况。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控制权变更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 2 个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12 月 18 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达 20.09%,“嘉美转债”连续 2 个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12
月 1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42.76%,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
2、截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嘉美转债”的收盘价格为 183.716 元,相当
于票面价格溢价 83.72%。“嘉美转债”的转股价值为 121.32 元/股,转股溢价率为 51.43%。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当前“嘉美转债”的估值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仍为食品饮料包装容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提供饮料灌装服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目前,逐越鸿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计划。
4、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报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反垄断执法机构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如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权益变动的合规性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及其他必要的程序等,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以及上述事项的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5、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