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1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张忠良先生(董事长)、陈松杰先生、张瑞琪女士、张红曼女士、杨兆龙先生、曹军先生(职工代表董事)、林敬彩先生
2、独立董事:薛锦达先生、张海涛先生、孙健敏先生、钱进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上述11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战略和投资委员会:
主席:张忠良先生,副主席:陈松杰先生
委员:张瑞琪女士、张海涛先生(独立董事)、薛锦达先生(独立董事)、孙健敏先生(独立董事)、钱进先生(独立董事)、张红曼女士、杨兆龙先生、曹军先生、林敬彩先生
(二)审计委员会
主席:钱进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张海涛先生(独立董事)、薛锦达先生(独立董事)、张忠良先生
(三)提名委员会
主席:孙健敏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薛锦达先生(独立董事)、张海涛先生(独立董事)、陈松杰先生、林敬彩先生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席:张海涛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钱进先生(独立董事)、孙健敏先生(独立董事)、张瑞琪女士、杨兆龙先生
(五)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
主席:张忠良先生
委员:陈松杰先生、张瑞琪女士、张红曼女士、杨兆龙先生、曹军先生、林敬彩先生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主席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席(召集人)钱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1、总经理:陈松杰先生
2、副总经理:张瑞琪女士、张红曼女士、曹军先生、张旗升先生
3、财务总监:杨兆龙先生
4、董事会秘书:陈佳伟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李梦桦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相同。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会秘书陈佳伟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李梦桦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4-63411656
传真号码:0574-63411657
电子邮箱:sunrise001@zxec.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源路 669 号
四、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独立董事赵世君先生届满离任,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非独立董事、高管王佩龙先生、陆君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及高管职务,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高管唐杰先生、卢宜红先生不再担任高管职务,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世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佩龙先生、陆君女士、唐杰先生、卢宜红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承诺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离任人员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6 日
附件
公司董事、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张忠良先生(董事长):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任浙江哲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宁波中骏森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兴锻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创天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马谷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精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宁波瑞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云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瑞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耀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固智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忠良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020,027 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哲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的股份,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公司另一控股股东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张忠良先生之妻张华芬、之女张瑞琪、之子张哲瑞共同控制的企业;张忠良持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24%的份额;公司另一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忠良先生之弟张忠立。除此以外,张忠良先生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松杰先生(董事、总经理):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1 年至今历任公司运营副总、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松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0652%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以外,陈松杰先生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
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张瑞琪女士(董事、副总经理):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浙江哲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宁波瑞萩食品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识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哲琪致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宁波中骏森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兴锻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创天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绿色云图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瑞琪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和之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0270%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忠良先生之女。除此以外,张瑞琪女士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张红曼女士(董事、副总经理):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浙江中兴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臻爱环境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 4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创天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和之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森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慈溪臻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红曼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80,000 股,与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杨兆龙先生(董事、财务总监):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西北铝加工厂财务处副处长、宁波兴业复合电子铜带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2 年至今历任本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兆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和之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719%的份额。除此以外,杨兆龙先生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曹军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 年 7 月至 1995 年 8 月历任四川省通工汽车厂装
配技术员、汽车电气技术员、汽车装配质量总检。1995 年 9 月至 2006 年 2 月,
历任 TKR(日系企业)制造现场系长、品质管理课长、部门副经理、经理。2006年 2 月加入东莞中兴电子有限公司,历任东莞中兴副总经理、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东莞中兴、东莞兴博董事。2010 年 12 月至今任东莞中
兴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