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关联方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货币基金理财产品,该类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已于2026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创新基金”)具有较为丰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运营经验及成熟的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红土创新基金发行的货币基金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二)关联关系说明
创投”)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红土创新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新东、伊恩江、陈外华、陈慧霞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14 年 6 月 18 日
(4)法定代表人:何琨
(5)注册资本:55,000 万元
(6)主营业务: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7)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8)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持股,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红土创新基金总资产为
607,725,374.62 元、净资产为 568,087,600.70 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4,826,266.46 元、净利润-13,933,294.43 元(经审计数据)。
(10)关联关系:红土创新基金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创投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红土创新基金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11)红土创新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红土创新基金发行的货币基金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额度。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现金管理拟购买红土创新基金稳健性、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货币市场基金理财产品。
(四)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红土创新基金理财产品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授权公司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现金管理方案选择将采取竞争性方式,通过询价比较分析,择优选择具体申购方案。
红土创新基金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委托理财业务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价格进行,收取的手续费、代理费等不高于为其他同等客户提供的服务收费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红土创新基金确定具体现金管理产品及资金运用额度并依据市场原则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授权公司经理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协议。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今年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红土创新基金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投资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此外,在投资过程中,也存在着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八、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红土创新基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主要是基于其较为丰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运营经验、成熟的服务水平及支持其业务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相关业务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将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现金管理业务的开展进行全程监控,切实防范各类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与合规运作。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1 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