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为民 全心服务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5-140 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内部转让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大股东阮鸿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
控制人内部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阮鸿献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向其女儿阮圣翔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 5,856,041 股(公司总股本 1%)、阮爱翔转让公司
股份不超过 5,856,041 股(公司总股本 1%), 合计不超过 11,712,082 股(公司总股本的 2%)。
本次股份转让系阮鸿献先生与其女儿之间的家庭内部转让,股份转让后阮鸿献先生将与两位女儿分别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阮鸿献先生出具的《关
于内部转让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阮鸿献先生本次内部股份转让实施已完成。现将其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内部转让股份情况
1.股东本次内部转让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转让方式 转让期间 转让均价 转让股数 转让占总股本
(元/股) (万股) 比例(%)
阮鸿献 大宗交易 2025 年 12 月 15 日至 11.31 1,163.7300 1.9872
2025 年 12 月 17 日
一心为民 全心服务
阮鸿献先生已分别与阮圣翔女士、阮爱翔女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阮圣翔、阮爱翔自取
得阮鸿献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一心堂股份之日起至 2031 年 12 月 31 日,与阮鸿献先生
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2.股东本次在内部转让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82,245,290 31.1209 170,607,990 29.1337
阮鸿献 其中: 45,561,323 7.7802 33,924,023 5.793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683,967 23.3407 136,683,967 23.3407
合计持有股份 —— —— 5,782,100 0.9873
阮圣翔 其中: —— —— 1,445,525 0.2468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4,336,575 0.7405
合计持有股份 —— —— 5,855,200 0.9999
阮爱翔 其中: —— —— 1,463,800 0.25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4,391,400 0.7499
合计 182,245,290 31.1209 182,245,290 31.120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内部转让公司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内部转让公司股份事项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内部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阮鸿献先生本次内部转让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成,其实际转让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
一心为民 全心服务
转让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内部转让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关于内部受让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阮鸿献先生分别与阮圣翔及阮爱翔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