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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易:关于股票交易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ST东易            公告编号:2025-085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东易,证券代码:002713) 将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9 月 26 日晚披露《关于遴选重整投资人结果及签署重整投
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以来,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价格涨幅为 241.59%,股价波
动较大,公司当前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有较大差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
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临近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不足
两个月,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公司重整的文书,且即使收到法院关于受理公司重整的文书,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
十日,时间非常紧迫,若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司未能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将
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关于公司申请股票交易停牌核查及复牌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9 月 26 日晚披露《关于遴选重整投资人结果及签署重整投资协
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以来,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价格涨幅为 241.59%,股价波动较
大,投资者较为关注,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核查。经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东易;证券代码:002713)自 2025 年 11 月 14 日开市起停
牌。

  停牌期间,公司就股价波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鉴于相关自查工作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东易;证券代码:002713)将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星
期三)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鉴于公司连续三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2024 年 10 月,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
京 01 破申 1179 号],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公司重整申请的文书。

  5、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8、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129,595.1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134.52 万元;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2025 年三季度报告》,2025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4,429.2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26.2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1、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9 月 26 日晚披露《关于遴选重整投资人结果及签署重整投
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以来,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价格涨幅为 241.59%,股价波
动较大,期间于 10 月 10 日、10 月 14 日、10 月 17 日、10 月 22 日、10 月 28 日、11
月 3 日、11 月 6 日、11 月 11 日、11 月 13 日出现九次异常波动,严重背离公司基本面。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截至2025年11月17日,公司股票的静态市盈率为-6.33倍,滚动市盈率为-11.43倍,市净率为-6.36 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数据,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的静态市盈率为 26.87 倍,滚动市盈率为 24.03 倍,市净率为 2.40 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是否能注入算力产业业务取决于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实施、资产注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注入相关资产的时间、规模及未来盈利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的行业整体利润率下滑、投入成本回收周期延长等风险,以及现有业务与新增业务无法协同的风险。

  4、产业投资人拟向公司无偿捐赠的和林格尔智算中心尚未建成投产,存在未来大额资金投入不足、建设时间周期延长的风险;且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和林格尔智算中心机柜使用率不足,从而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产业投资人收入、利润规模较小,由同一控制下主体长空建设导入新订单存在上市公司缺乏相关资质无法承接、产业投资人及长空建设未能依据经营方案导入订单、订单规模与利润水平面临市场竞争加剧而整体下滑等风险,以及导入订单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5、本次重整的投资相关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相关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情形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第 9.3.12 条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 年度出现第 9.3.12 条所规定的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7、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
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临近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己不足
两个月,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公司重整的文书,且即使收到法院关于受理公司重整的文书,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
十日,时间非常紧迫,若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司未能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将
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8、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9、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10、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