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5-063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
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 为公司利益,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
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 过,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 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 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第四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 第四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
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 (一)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决定有关董
项; 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
(九)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 (九)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和
项; 财务资助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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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 第四十七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会审议通过: 东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 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 ……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证券交易所规则或者本章程另有规定的其他担保情 圳证券交易所规则或者本章程另有规定的其他担保
形。 情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未
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程序,或者擅自越权签署对
外担保合同,或者怠于行使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
罪的,公司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
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
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情形。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
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
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八十六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 第八十六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请股东会表决。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 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 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事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但前述提名人不得 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但前述提名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 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
…… 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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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 第一百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
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 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 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
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
……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 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代
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 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
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至少包括一名会计的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专业的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一人,设董事长一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三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 第一百三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非职工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一)提名或者任免非职工代表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