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磊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释 义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磊股份
金磊有限 指 德清县金磊耐火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天健耐火 指 德清县天健耐火炉料有限公司——金磊有限前身
升华贷款 指 德清升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德清农合 指 浙江德清农村合作银行
青花集团 指 营口青花集团有限公司
后英集团 指 海城市后英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珠江钢铁 指 广州珠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禄纬堡太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池州禄思伟耐
LWB 指 火材料有限公司这两家由 LWB 集团在我国投资设
立的合资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信证券、保荐人、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天健事务所、发行人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面值为 1.00 元的 2,500 万股人民
本次发行 指
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报告期内、近三年及
指 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及 2011 年 1-6 月
一期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 指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及 2011 年 6 月末
报告期末 指 2011 年 6 月末
1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7,5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2,500 万股,发行后总
股本 10,000 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
公司股东陈连庆、陈根财、姚锦海、钱小妹、卫松根、严金章承诺如下:
陈连庆、陈根财、姚锦海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划转、转让或授权经营,
并不会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钱小妹、卫松根、严金章作为公司的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划转、转让或授权经营,并不会委
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同时,陈根财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连庆、钱小妹、姚锦海作为公
司的董事,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额
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139.23 万元。经公司 2010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发行上市前的滚存
未分配利润由发行上市后新老股东共享。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公司归属于炉外精炼用耐火材料行业,主要为不锈钢及其他特殊钢等高温
工业提供配套。公司下游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趋势基本一致,宏观经
济环境变化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影响较大。如果未来不锈钢及其他特殊钢行业
不景气,对公司经营的负面影响将会显现,有可能导致公司出现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的客户大多为国内大型不锈钢及其他特殊钢企业,抵御宏观经济和行业
波动的能力较强。同时公司在炉外精炼用耐火材料行业中整体实力较强,整体承
2
包业务的比例较大,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且与主要客户建立了多年稳定
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此公司具备较强的抵御宏观经济和行业波动风险的能力。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开拓风险
本公司作为炉外精炼用耐火材料生产企业,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将主要用
于扩大烧成镁钙砖、炉外精炼用镁碳砖/镁铝碳砖的产能,并新建高纯镁钙合成
砂原料生产线,使公司的产业链向上游延伸。相对于公司现有生产能力而言,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较大,产能扩张较大。虽然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产品主要为不
锈钢及其他特殊钢行业发展急需的耐火材料品种,预计未来不锈钢及其他特殊钢
企业对于此类产品需求会稳步增长,但鉴于目前耐火材料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如
果公司的市场拓展情况不符合预期,或未来市场发生其他不可预料的不利变化,
将对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三)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不断增长,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也不断增加,
从 2008 年末的 5,240.68 万元,增加到报告期末的 10,866.79 万元。目前公司的主
要客户为国内大型不锈钢及其他特殊钢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用度高,具
有较强的支付能力,且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尽管如此,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者经营情况和商业信
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可能性将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整体承包模式导致的业绩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承包模式销售收入分别为 9,274.04 万元、9,702.87 万元、
15,176.29 万元和 10,152.86 万元,呈逐年增长的态势,公司整体承包模式的销售
对象主要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等大客户。若
上述大客户对公司产品、服务需求发生变化或公司的产品、服务配套未能持续跟
进,则有可能导致整体承包模式的收入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
(五)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回款风险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广州珠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有部分欠款尚未支付给
3
公司,具体为应收账款余额 321.99 万元,已背书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 650 万元,
由于珠江钢铁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和资产处置过程中,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应收账
款和应收票据的回款风险。
4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2,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 25.00%
发行价格 11.20 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22.40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本次发行后总
市盈率
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2.99 元(按 201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除以本
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68 元(按 201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加本次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2.39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发行方式
结合的方式
所有符合法律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发行对象
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发行费用概算
保荐及承销费用 2,750 万元
律师费用 150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270 万元
信息披露及上市初费 400 万元
合计 3,570 万元
5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中文名称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英文名称 Zhejiang Jinlei Refractories Co., Ltd.
注册资本 7,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根财
成立日期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释 义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磊股份
金磊有限 指 德清县金磊耐火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天健耐火 指 德清县天健耐火炉料有限公司——金磊有限前身
升华贷款 指 德清升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德清农合 指 浙江德清农村合作银行
青花集团 指 营口青花集团有限公司
后英集团 指 海城市后英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珠江钢铁 指 广州珠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禄纬堡太钢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池州禄思伟耐
LWB 指 火材料有限公司这两家由 LWB 集团在我国投资设
立的合资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信证券、保荐人、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天健事务所、发行人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面值为 1.00 元的 2,500 万股人民
本次发行 指
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报告期内、近三年及
指 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及 2011 年 1-6 月
一期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 指 2008 年末、2009 年末、2010 年末及 2011 年 6 月末
报告期末 指 2011 年 6 月末
1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7,5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2,500 万股,发行后总
股本 10,000 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
公司股东陈连庆、陈根财、姚锦海、钱小妹、卫松根、严金章承诺如下:
陈连庆、陈根财、姚锦海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划转、转让或授权经营,
并不会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钱小妹、卫松根、严金章作为公司的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划转、转让或授权经营,并不会委
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同时,陈根财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连庆、钱小妹、姚锦海作为公
司的董事,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额
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139.23 万元。经公司 2010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发行上市前的滚存
未分配利润由发行上市后新老股东共享。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公司归属于炉外精炼用耐火材料行业,主要为不锈钢及其他特殊钢等高温
工业提供配套。公司下游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趋势基本一致,宏观经
济环境变化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影响较大。如果未来不锈钢及其他特殊钢行业
不景气,对公司经营的负面影响将会显现,有可能导致公司出现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的客户大多为国内大型不锈钢及其他特殊钢企业,抵御宏观经济和行业
波动的能力较强。同时公司在炉外精炼用耐火材料行业中整体实力较强,整体承
2
包业务的比例较大,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且与主要客户建立了多年稳定
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此公司具备较强的抵御宏观经济和行业波动风险的能力。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开拓风险
本公司作为炉外精炼用耐火材料生产企业,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将主要用
于扩大烧成镁钙砖、炉外精炼用镁碳砖/镁铝碳砖的产能,并新建高纯镁钙合成
砂原料生产线,使公司的产业链向上游延伸。相对于公司现有生产能力而言,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较大,产能扩张较大。虽然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产品主要为不
锈钢及其他特殊钢行业发展急需的耐火材料品种,预计未来不锈钢及其他特殊钢
企业对于此类产品需求会稳步增长,但鉴于目前耐火材料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如
果公司的市场拓展情况不符合预期,或未来市场发生其他不可预料的不利变化,
将对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三)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不断增长,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也不断增加,
从 2008 年末的 5,240.68 万元,增加到报告期末的 10,866.79 万元。目前公司的主
要客户为国内大型不锈钢及其他特殊钢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用度高,具
有较强的支付能力,且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尽管如此,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者经营情况和商业信
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可能性将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整体承包模式导致的业绩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承包模式销售收入分别为 9,274.04 万元、9,702.87 万元、
15,176.29 万元和 10,152.86 万元,呈逐年增长的态势,公司整体承包模式的销售
对象主要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等大客户。若
上述大客户对公司产品、服务需求发生变化或公司的产品、服务配套未能持续跟
进,则有可能导致整体承包模式的收入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
(五)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回款风险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广州珠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有部分欠款尚未支付给
3
公司,具体为应收账款余额 321.99 万元,已背书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 650 万元,
由于珠江钢铁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和资产处置过程中,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应收账
款和应收票据的回款风险。
4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2,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 25.00%
发行价格 11.20 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22.40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本次发行后总
市盈率
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2.99 元(按 201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除以本
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68 元(按 201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加本次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2.39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发行方式
结合的方式
所有符合法律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发行对象
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发行费用概算
保荐及承销费用 2,750 万元
律师费用 150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270 万元
信息披露及上市初费 400 万元
合计 3,570 万元
5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中文名称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英文名称 Zhejiang Jinlei Refractories Co., Ltd.
注册资本 7,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根财
成立日期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