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高新: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6-007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绿能”)拟以自有资金向其参股的湖北匠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匠芯新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7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恒大绿能将根据匠芯新材的资金需求与使用情况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利率为年利率 8%,该利率系固定利率,借款期限内不作调整,借款期限为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同时恒大绿能拟向匠芯新材现金增资
人民币 2,000 万元,其中 1,300 万元为公司新增现金出资,700 万元为恒大绿能
2025 年 12 月 11 日向匠芯新材提供的财务资助的偿还款。
2.本次恒大绿能向匠芯新材提供财务资助并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并增资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财务资助并增资的事项符合公司产业战略转型的需要,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恒大绿能向匠芯新材提供财务资助并增资的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相关风险提示:
(1)投资风险
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可能使得匠芯新材未来的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导致公司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
(2)投后管理风险
本次增资完成后,恒大绿能将持有匠芯新材 28.00%的股权,匠芯新材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匠芯新材业务的协同合作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预期投资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本次财务资助并增资的事项预计对公司 2026 年度及未来年度的业绩产生影响。匠芯新材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可能面临行业、政策等方面的风险,以及硅碳新能源电池材料产线不能如期投产或投产后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因此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
一、概述
1.为进一步支持匠芯新材千吨产线的顺利建设,并满足其产线建成后量产的经营资金需求,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慎重研究与评估,恒大绿能拟向匠芯新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7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同时拟向匠芯新材现金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1,300万元为公司新增现金出资,700万元为恒大绿能2025年 12 月 11 日向匠芯新材提供的财务资助的偿还款。本次增资完成后,匠芯新材注册资本将由 3,150.00 万元变更为 3,500.00 万元,恒大绿能将持有匠芯新材28.00%的股权,匠芯新材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财务资助并增资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恒大绿能本次拟向匠芯新材提供的财务资助为公司自有资金,主要用于匠芯新材日常经营,该笔财务资助利率为年利率 8%,该利率系固定利率,借款期
限内不作调整,借款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因匠
芯新材其他股东资金有限,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匠芯新材控股股东黄康、股东金鸿阁(湖北省)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总经理黄雨生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产生的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等资金及费用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
3.履行审批情况
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并增资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并增资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湖北匠芯新材料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 57-6 号三峡云计算大厦 4FC3 号
4.法人代表:黄康
5.成立时间:2024-01-09
6.注册资本:3,150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D9TNDG37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匠芯新材总资产 2,549.08 万元,总负债 1,015.60
万元,净资产 1,533.47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466.53
万元,净利润-466.5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匠芯新材总资产 7833.84 万元,总负债 3784.30
万元,净资产 4049.5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8.31%。2025 年 9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339.93 万元,净利润-339.9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财务报表期,匠芯新材生产线尚处于建设周期,故无营业收入。
10.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序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
号 出资比例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1 黄康 1,200.00 38.10% 1,200.00 34.29%
2 恒大绿能 630.00 20.00% 980.00 28.00%
3 项霓 400.00 12.70% 400.00 11.43%
4 胡小兰 400.00 12.70% 400.00 11.43%
5 何爱彬 100.00 3.17% 100.00 2.86%
6 胡潇茹 100.00 3.17% 100.00 2.86%
7 谢天洋 100.00 3.17% 100.00 2.86%
8 王磊 100.00 3.17% 100.00 2.86%
9 陈宗 40.00 1.27% 40.00 1.14%
10 冯贵敏 20.00 0.63% 20.00 0.57%
金鸿阁(湖北省)信 60.00 1.90% 60.00 1.71%
息咨询合伙企业(有
11
限合伙)(以下简称
“金鸿阁”)
合计 3,150.00 100.00% 3,500.00 100.00%
11.黄康与黄雨生为父子关系,为匠芯新材的实际控制人,且黄康为金鸿阁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康与项霓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12.匠芯新材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恒大绿能持有匠芯新材 28.0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匠芯新材及其他股东均不
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财务资助并增资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近 12 个月公司对匠芯新材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近 12 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大绿能对匠芯新材提供了 700 万元
财务资助,现该笔财务资助本金已全部转为本次增资款,相应利息已全部偿还,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况。
(四)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
经查询,匠芯新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信用状况良好,未受到惩戒措施,具有履约能力。
(五)其他情况说明
匠芯新材的其他股东本次不与恒大绿能同步提供财务资助,但匠芯新材控股股东黄康、股东金鸿阁及总经理黄雨生为匠芯新材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产生的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等资金及费用向恒大绿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经查询,担保方黄康、金鸿阁及黄雨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匠芯新材股权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涉及标的股权权属争议的诉讼、仲裁。
三、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
1、黄 康,住址为广东省深圳市;
2、项 霓,住址为江西省上饶市;
3、胡小兰,住址为浙江省宁波市;
4、何爱彬,住址为广东惠州市;
5、胡潇茹,住址为浙江省宁波市;
6、谢天洋,住址为安徽省无为市;
7、王 磊,住址为上海市;
8、陈 宗,住址为浙江省平阳县;
9、冯贵敏,住址为山西省晋中市。
10、黄雨生,住址为江西省宜春市
11、经查询,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经公司核查,上述自然人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法人主体
1、企业名称:金鸿阁(湖北省)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湖北省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田家河片区梅子溪路与田家河大道交汇处西南侧
4、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康
5、成立时间:2025-03-13
6、注册资本:60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EEBW6M0M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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