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康牧业:关于收购澧县平安种猪场和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1-022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澧县平安种猪场和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康牧业”)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8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000,000 股,发行
价格为每股 24.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624,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 564,408,368.16 元,较原计划超募 345,498,368.16 元,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0 年 11 月 12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2-22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合计 193,900,000 元, 具体使用情况请参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0-005 号公告、2010-006 号公告。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可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 151,598,368.16
元。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会董事经充
分讨论,以 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澧县平安种猪
场和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的议案》,独立董事蔡健龙、高昔昕、黄小润、王远明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毛传武、
单晓蔚亦发表了保荐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购买资产事项的批准权限
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收购猪场情况
1、交易概况
为把握市场先机,扩大公司现有生猪生产规模,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湘西地区
的市场份额,经公司管理层多次考察与论证,拟以超募资金 500.00 万元收购澧
县平安种猪场的全部资产,以超募资金 2,480.00 万元收购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
的全部资产。本次收购资产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性 持股
猪场名称 所有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别 比例
杨志军 男 43242719041 湖南省石门县宝峰开发区 20%
澧县平安
种猪场
杨文菊 女 43242719025 湖南省石门县宝峰开发区 80%
石门县盛旺
杨宜珍 女 43342719041 湖南省石门县宝峰开发区 100%
达种猪场
上述澧县平安种猪场所有人杨志军、杨文菊以及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所有人
杨宜珍为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澧县平安种猪场
猪场登记名称:澧县平安种猪场
注册号:430723600071056
经营场所:澧县大堰垱沈家村十组
经营者姓名:杨志军
组成形式:个人经营
经营范围:牲猪养殖
营业期限:2009年2月8日至2013年5月7日
年检情况:已通过2010年度年检
(2)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
猪场登记名称: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
注册号:430726600050596
经营场所:石门县蒙泉镇水稻原种场五工区
经营者姓名:杨宜珍
组成形式:个人经营
经营范围:牲猪养殖
营业期限:2008年11月18日至2012年11月17日
年检情况:已通过2009年度年检
4、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让方:杨志军、杨文菊
协议标的:澧县平安种猪场所有资产
资产转让价格:500.00万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拥有澧县平安种猪场所有资产。
(2)出让方:杨宜珍
协议标的: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所有资产
资产转让价格:2,480.00万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拥有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所有资产。
(3)生效条件
上述资产转让协议自双方签署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5、评估结论和定价原则:
(1)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澧县平安种猪场资产
进行评估并出具的开元(湘)评报字[2011]第048号《资产市场价值评估报告》,
通过采用成本法等方法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1年4月30 日,澧县平安种猪
场的资产评估值为579.34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伍佰柒拾玖万叁仟肆佰元)。澧
县平安种猪场各类资产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各类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计量单位:人民币万元
编号 项目 评估价值
1 流动资产 84.74
2 非流动资产 494.6
3 固定资产 379
4 在建工程
5 工程物资
6 生产性生物资产 115.61
7 无形资产
8 资产总计 579.34
(2)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
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的开元(湘)评报字[2011]第047号《资产市场价值评估报
告》,通过采用成本法等方法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1年4月30 日,石门县
盛旺达种猪场的资产评估值为2,966.51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贰仟玖佰陆拾陆万
伍仟壹佰元)。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各类资产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各类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计量单位:人民币万元
编号 项目 评估价值
1 流动资产 386.97
2 非流动资产 2579.53
3 固定资产 1409.58
4 在建工程 332.5
5 工程物资 1.13
6 生产性生物资产 234.15
7 无形资产 602.17
8 资产总计 2966.51
综合考虑澧县平安种猪场和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目前的生产规模、经营状
况、资产质量以及经公司精细化管理整合后未来几年发展态势、盈利能力等因素,
经与交易方协商确定以500.00万元整体收购澧县平安种猪场的所有资产,以
2,480.00万元整体收购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的所有资产。
6、资金来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根据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此次整体收购两处种猪场资产的价款全部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合
计2,980.00万元。
四、收购上述两猪场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收购的目的: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重,从源头加以控制是保障和解决食品安全这
一问题的根本方法,公司作为食品安全的践行者,计划通过收购猪场来控制人们
每日餐桌上必不可少的猪肉食品的源头安全问题是十分必要的,既为公司40万头
生猪屠宰加工项目投产后的原料猪提供了保障,也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提供坚
实的基础。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技术风险
由公司整体收购澧县平安种猪场和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后,通过复制公司现
有的管理模式、派调公司自行培养的饲养队伍对猪场进行管理,因此技术风险相
对较小。
(2)政策风险,近年来国家宏观政策稳定,国内经济持续发展,土地需求
大,而澧县平安种猪场的土地性质为租赁土地,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变化有可能对
该猪场的土地租赁产生政策风险,将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养殖业属于国家鼓励
发展的产业,发展农牧业是我国的基本政策,因此猪场用地被征用的可能性不大。
五、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1、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毛传武 、单晓蔚发表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澧县平安种猪场和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康牧业”)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8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000,000 股,发行
价格为每股 24.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624,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 564,408,368.16 元,较原计划超募 345,498,368.16 元,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0 年 11 月 12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2-22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合计 193,900,000 元, 具体使用情况请参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0-005 号公告、2010-006 号公告。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可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 151,598,368.16
元。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会董事经充
分讨论,以 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澧县平安种猪
场和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的议案》,独立董事蔡健龙、高昔昕、黄小润、王远明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毛传武、
单晓蔚亦发表了保荐意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购买资产事项的批准权限
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收购猪场情况
1、交易概况
为把握市场先机,扩大公司现有生猪生产规模,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湘西地区
的市场份额,经公司管理层多次考察与论证,拟以超募资金 500.00 万元收购澧
县平安种猪场的全部资产,以超募资金 2,480.00 万元收购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
的全部资产。本次收购资产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性 持股
猪场名称 所有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别 比例
杨志军 男 43242719041 湖南省石门县宝峰开发区 20%
澧县平安
种猪场
杨文菊 女 43242719025 湖南省石门县宝峰开发区 80%
石门县盛旺
杨宜珍 女 43342719041 湖南省石门县宝峰开发区 100%
达种猪场
上述澧县平安种猪场所有人杨志军、杨文菊以及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所有人
杨宜珍为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澧县平安种猪场
猪场登记名称:澧县平安种猪场
注册号:430723600071056
经营场所:澧县大堰垱沈家村十组
经营者姓名:杨志军
组成形式:个人经营
经营范围:牲猪养殖
营业期限:2009年2月8日至2013年5月7日
年检情况:已通过2010年度年检
(2)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
猪场登记名称: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
注册号:430726600050596
经营场所:石门县蒙泉镇水稻原种场五工区
经营者姓名:杨宜珍
组成形式:个人经营
经营范围:牲猪养殖
营业期限:2008年11月18日至2012年11月17日
年检情况:已通过2009年度年检
4、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让方:杨志军、杨文菊
协议标的:澧县平安种猪场所有资产
资产转让价格:500.00万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拥有澧县平安种猪场所有资产。
(2)出让方:杨宜珍
协议标的: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所有资产
资产转让价格:2,480.00万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拥有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所有资产。
(3)生效条件
上述资产转让协议自双方签署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5、评估结论和定价原则:
(1)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澧县平安种猪场资产
进行评估并出具的开元(湘)评报字[2011]第048号《资产市场价值评估报告》,
通过采用成本法等方法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1年4月30 日,澧县平安种猪
场的资产评估值为579.34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伍佰柒拾玖万叁仟肆佰元)。澧
县平安种猪场各类资产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各类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计量单位:人民币万元
编号 项目 评估价值
1 流动资产 84.74
2 非流动资产 494.6
3 固定资产 379
4 在建工程
5 工程物资
6 生产性生物资产 115.61
7 无形资产
8 资产总计 579.34
(2)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
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的开元(湘)评报字[2011]第047号《资产市场价值评估报
告》,通过采用成本法等方法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1年4月30 日,石门县
盛旺达种猪场的资产评估值为2,966.51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贰仟玖佰陆拾陆万
伍仟壹佰元)。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各类资产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各类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计量单位:人民币万元
编号 项目 评估价值
1 流动资产 386.97
2 非流动资产 2579.53
3 固定资产 1409.58
4 在建工程 332.5
5 工程物资 1.13
6 生产性生物资产 234.15
7 无形资产 602.17
8 资产总计 2966.51
综合考虑澧县平安种猪场和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目前的生产规模、经营状
况、资产质量以及经公司精细化管理整合后未来几年发展态势、盈利能力等因素,
经与交易方协商确定以500.00万元整体收购澧县平安种猪场的所有资产,以
2,480.00万元整体收购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的所有资产。
6、资金来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根据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此次整体收购两处种猪场资产的价款全部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合
计2,980.00万元。
四、收购上述两猪场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收购的目的: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重,从源头加以控制是保障和解决食品安全这
一问题的根本方法,公司作为食品安全的践行者,计划通过收购猪场来控制人们
每日餐桌上必不可少的猪肉食品的源头安全问题是十分必要的,既为公司40万头
生猪屠宰加工项目投产后的原料猪提供了保障,也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提供坚
实的基础。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技术风险
由公司整体收购澧县平安种猪场和石门县盛旺达种猪场后,通过复制公司现
有的管理模式、派调公司自行培养的饲养队伍对猪场进行管理,因此技术风险相
对较小。
(2)政策风险,近年来国家宏观政策稳定,国内经济持续发展,土地需求
大,而澧县平安种猪场的土地性质为租赁土地,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变化有可能对
该猪场的土地租赁产生政策风险,将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养殖业属于国家鼓励
发展的产业,发展农牧业是我国的基本政策,因此猪场用地被征用的可能性不大。
五、中介机构意见结论
1、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毛传武 、单晓蔚发表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