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源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倍有智能”)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已部分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一)解除冻结及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冻 占其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结及轮候冻 所持 解除冻结 解除
总股本 起始日 原因
名称 大股东及其 结股份数量 股份 执行人名称 日期
比例
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吉林省长春市
222,565,894 27.82% 6.27% 中级人民法院 2024 年 1 解除
倍有 长春新区人民 月 22 日 2026 年 3 冻结
是 37,528,878 4.69% 1.06%
智能 法院 月 25 日
长春新区人民 2023 年 9 解除轮
6,378,640 0.80% 0.18% 法院 月 18 日 候冻结
合计 266,473,412 33.31% 7.51%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 占其 占公司
持股数量 持股
股东名称 数量 所持股份 总股本 冻结情况
(股) 比例
(股) 比例 比例
倍有智能 800,000,000 22.54% 539,905,228 67.49% 15.21% 冻结
二、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7 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