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6 日 9:15 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 628 号公司 4 楼会
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立刚先生
6、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1 人,代表股份 2,234,473,18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6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214,506,81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6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8 人,代表股份 19,966,3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0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0 人,代表股份 20,065,17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8,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8 人,代表股份 19,966,37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00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议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张立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2,231,064,0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4%;选举结果:当选。
1.02.候选人:选举张林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2,231,373,20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3%;选举结果:当选。
1.03.候选人:选举徐洪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2,231,126,9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2%;选举结果:当选。
1.04.候选人:选举马志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2,231,412,7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0%;选举结果:当选。
1.05.候选人:选举董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2,231,413,42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1%;选举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张立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16,656,05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098%。
1.02.候选人:选举张林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16,965,18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504%。
1.03.候选人:选举徐洪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16,718,89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230%。
1.04.候选人:选举马志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17,004,7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474%。
1.05.候选人:选举董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17,005,4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509%。
议案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赵健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2,231,374,0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3%;选举结果:当选。
2.02.候选人:选举王咏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2,231,792,6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0%;选举结果:当选。
2.03.候选人:选举杨新法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2,231,869,51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5%;选举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赵健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16,966,0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548%。
2.02.候选人:选举王咏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17,384,67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410%。
2.03.候选人:选举杨新法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17,461,49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23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丁伟 王智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