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可解锁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 2014-021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原授予93名激励对象3,415,000
股限制性股票,截止目前,公司原激励对象占军平、张华水、张和亮
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票全部进行
回购注销,其余共9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1,962,675
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318,550,050股的0.6161%,具
体情况如下所示: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2 年1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公司于2012年3月
13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2、2012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
性股票授予日;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
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时,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
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公司于2012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
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工作。授予日为2012 年5月9日,授予数量为341.5万股,授予对
象共93人,授予价格为7.7元/股。
4、2012年12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注销两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张华水、
占军平两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
注销,此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为5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12
年中期权益分派为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故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
为7.6元/股。
5、2013年12月3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张和亮因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0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
公司实施了2012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以及
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4.87元/股。
6、2014年5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的说明
1、禁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日(即2012
年5月9日)起12个月为禁售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可申请解锁所获
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至2014年5月9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禁售期已届满。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约定的业绩条件
进行了审查,激励计划所有解锁条件 详见下表: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业绩条件 (1)、公司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201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 利润为163,139,561.19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于6.6%,以2011年净利润为基数,2013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1,532,235.9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7%;净资产收益 元,较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率与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润62,345,492.32元增长259%;
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2)、2013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润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原授予93名激励对象3,415,000
股限制性股票,截止目前,公司原激励对象占军平、张华水、张和亮
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票全部进行
回购注销,其余共90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1,962,675
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318,550,050股的0.6161%,具
体情况如下所示: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2 年1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公司于2012年3月
13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2、2012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
性股票授予日;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
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时,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
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公司于2012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
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工作。授予日为2012 年5月9日,授予数量为341.5万股,授予对
象共93人,授予价格为7.7元/股。
4、2012年12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注销两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张华水、
占军平两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
注销,此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为5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12
年中期权益分派为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故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
为7.6元/股。
5、2013年12月3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张和亮因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0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
公司实施了2012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以及
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4.87元/股。
6、2014年5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的说明
1、禁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日(即2012
年5月9日)起12个月为禁售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可申请解锁所获
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至2014年5月9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禁售期已届满。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约定的业绩条件
进行了审查,激励计划所有解锁条件 详见下表: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业绩条件 (1)、公司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201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 利润为163,139,561.19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于6.6%,以2011年净利润为基数,2013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1,532,235.9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7%;净资产收益 元,较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率与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润62,345,492.32元增长259%;
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2)、2013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润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