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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管业:关于签订买卖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1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4-002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买卖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在执行期间可能存在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对公司合同履行收益产生影响。

    2、合同金额较大且合同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3、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可能。

    近日,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管材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需方(甲方):新疆开源佰盛商贸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第六师水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管材招标采购

    合同标的:PCCP 管(包括运输及装卸)

    合同期限:2024 年 5 月 15 日之前按甲方提供的供货计划将管材全部供应完
毕。

    合同总金额:玖仟肆佰叁拾壹万伍仟零肆拾捌元整(94,315,048.00)(含税)。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新疆开源佰盛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4MA7750BG4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 946 号金坤大厦综合楼续建 1 栋 15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邱兵

    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12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租赁;通讯设备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鞋帽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居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与买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买方发生类似业务。

    4、客户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合同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需方(甲方):新疆开源佰盛商贸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物

    PCCP 管(包括运输及装卸)

    3、合同价格

    合同总金额:玖仟肆佰叁拾壹万伍仟零肆拾捌元整(94,315,048.00)(含税);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4、交货和验收


    本项目现场交货地点为:第六师水网供水工程施工现场。

    乙方须在 2024 年 01 月 31 日前具备满足生产供货要求,每月生产合格管材
不低于8000m,2024年5月15日之前按甲方提供的供货计划将管材全部供应完毕。
    5、结算及货款

    付款按照预付款、进度款、质保金等阶段分期支付。

    6、违约解除

    ①如乙方未按计划约定及时供货,按合同总额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延迟供货超过 5 天或月供货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返还双倍定金。

    ②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③如甲方未按时间结点支付货款,甲方按合同总额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一周,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直至甲方付款后乙方继续供货。
    7、合同生效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争议的解决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 合同合计总金额为 94,315,048.00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营业总
收入的 3.66%。

    2、公司资金充足,人员、技术、产能均能满足生产需要,具备履行该合同的能力。

    3、合同的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4 年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4、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在执行期间可能存在原、辅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对公司合同履行收益产生影响。

    2、合同金额较大且合同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3、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或受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
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可能。

    六、备查文件

    《管材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