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99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 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金平路三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刘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80人,代表股份125,470,07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9.984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16,544,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51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9人,代表股份8,925,5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30%。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8人,代表股份8,809,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8人,代表股份8,809,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52%。
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新增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235,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59%;反对1,191,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99%;弃权42,9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74,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840%;反对1,191,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289%;弃权42,9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1%。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刘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股份数122,378,956股,当选。
2.02.候选人:选举王湧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股份数122,500,992股,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刘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股份数5,734,437股,当选。
2.02.候选人:选举王湧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股份数5,856,473股,当选。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毕晓方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股份数122,409,504股,当选。
3.02.候选人:选举孙卫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股份数122,410,335股,当选。
3.03.候选人:选举何曙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如下:意股份数122,422,744股,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毕晓方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股份数5,764,985股,当选。
3.02.候选人:选举孙卫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股份数5,765,816股,当选。
3.03.候选人:选举何曙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股份数5,778,225股,当选。
4、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4.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反对3,341,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31%;弃权100,0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67,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342%;反对3,341,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306%;弃权100,0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38,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47%;反对3,327,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24%;弃权104,1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77,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409%;反对3,327,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773%;弃权104,1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8%。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48,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30%;反对3,320,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61%;弃权101,6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0%。
同意 5,387,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590%;反对3,320,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876%;弃权101,6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4%。
4.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32,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00%;反对3,337,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99%;弃权100,4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71,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751%;反对3,337,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852%;弃权100,4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8%。
4.05、关于修订《内部问责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14,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58%;反对3,295,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69%;弃权59,4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53,9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116%;反对3,295,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141%;弃权59,4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4%。
4.0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53,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70%;反对3,314,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19%;弃权
101,8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2,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167%;反对3,314,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277%;弃权101,8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7%。
4.0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10,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423%;反对3,355,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40%;弃权105,0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49,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229%;反对3,355,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851%;弃权105,0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20%。
5、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076,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92%;反对1,297,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3%;弃权96,0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15,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789%;反对1,297,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312%;弃权96,0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8%。
五、律师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