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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特钢:关于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09-11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0-016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
    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兴
    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公司”),现持有三一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31,以下简称“三一重工”)流通A 股
    4,889,583 股。
    兴华公司为满足流动资金的需求,拟择机对所持股权进行转让,
    并争取股权转让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10年7月16日召开的二届一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河南兴华机械制造有
    限公司所持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事项。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7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010 年9 月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授权董事长择机处置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授权董事长在本届董事会任职期间,根据公司发展战
    略、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
    目前持有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处置的时机与数量,从而提高
    公司整体资产的使用效率。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 年9 月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
    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以上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生效。
    本次出售所持三一重工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兴华公司持有三一重工流通A 股
    4,889,583 股,持股比例为0.22%,持股成本为77.91 万元。兴华公
    司将该股票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
    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
    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三、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等其他安排。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拟出售三一重工股份,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公司整体
    资产的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该部分股份出售后,所
    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由于目前仅是对公司拟出售资产的事项进行授权,且相关事项须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未涉及该资产的实际性处置,公
    司目前暂无法对该部分资产出售后对公司的影响做出明确判断。公司
    将随着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 年9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