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建设: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4—038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
以及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做好上
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新证监局〔2014〕8号)
的相关要求,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实
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
专项自查,并于2014年2月14日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004)。
近日,公司根据通知要求再次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自查,截止本
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不
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形,现将尚未
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1
做出承诺 承诺完成 目前履行
事项类型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时间 期限 情况
1、中建新疆建工(集团 )
有限公司保证截至本承
诺书出具之日,建工集
团及其除股份公司以外
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或子
企业(以下称“下属企
业”)目前均没有直接或
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股份
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
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
动。
2、建工集团保证自本承
诺书出具之日起,建工
避免同业竞 2008年
控股股东 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将不 长期 严格履行
争承诺 1月28日
增加其对与股份公司生
产、经营相同或类似业
务的投入,以避免对股
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
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
接的业务竞争;建工集
团保证将促使建工集团
的下属企业不直接或间
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
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
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3、如发生建工集团及其
下属企业拥有与股份公
2
司之生产经营相同或类
似的经营性资产的情
形,建工集团及其下属
企业将把该等资产以托
管、租赁的方式交由股
份公司经营管理,或由
股份公司收购、兼并,
或通过股份认购的方式
逐步投入股份公司,或
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
三方。
4、建工集团将不利用其
对股份公司的控股关系
进行损害股份公司及股
份公司中除建工集团以
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经
营活动。
5、建工集团之高级管理
人员将不兼任股份公司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
6、对于由建工集团及其
下属企业本身研究开
发、或从国外引进或与
他人合作而开发的与股
份公司生产、经营有关
的新技术、新产品,股
份公司有优先受让、生
产的权利。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
以及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
(证监会公告〔2013〕55号)、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做好上
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新证监局〔2014〕8号)
的相关要求,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实
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
专项自查,并于2014年2月14日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004)。
近日,公司根据通知要求再次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自查,截止本
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不
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形,现将尚未
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1
做出承诺 承诺完成 目前履行
事项类型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时间 期限 情况
1、中建新疆建工(集团 )
有限公司保证截至本承
诺书出具之日,建工集
团及其除股份公司以外
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或子
企业(以下称“下属企
业”)目前均没有直接或
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股份
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
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
动。
2、建工集团保证自本承
诺书出具之日起,建工
避免同业竞 2008年
控股股东 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将不 长期 严格履行
争承诺 1月28日
增加其对与股份公司生
产、经营相同或类似业
务的投入,以避免对股
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
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
接的业务竞争;建工集
团保证将促使建工集团
的下属企业不直接或间
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
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
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3、如发生建工集团及其
下属企业拥有与股份公
2
司之生产经营相同或类
似的经营性资产的情
形,建工集团及其下属
企业将把该等资产以托
管、租赁的方式交由股
份公司经营管理,或由
股份公司收购、兼并,
或通过股份认购的方式
逐步投入股份公司,或
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
三方。
4、建工集团将不利用其
对股份公司的控股关系
进行损害股份公司及股
份公司中除建工集团以
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经
营活动。
5、建工集团之高级管理
人员将不兼任股份公司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
6、对于由建工集团及其
下属企业本身研究开
发、或从国外引进或与
他人合作而开发的与股
份公司生产、经营有关
的新技术、新产品,股
份公司有优先受让、生
产的权利。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