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5-078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权益数量:由 720.80 万股调整为 716.80 万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由 8.41 元/股调整为 8.11 元/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84 人调整为 282 人。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具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2025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11 月 15日,公司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出具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6、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一)调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情况说明
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共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0,000 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84
名变更为 282 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20.80 万股变更为 716.80 万股。
(二)调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前三
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12 日总股
本 1,243,111,72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233,029 股)后的 1,235,878,692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7,233,029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2982544 元/股计算。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 8.41 元;V 为每股的派息额 0.2982544
元;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8.11 元。经派息调整后,P 仍大于 1。
综上,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8.41 元/股调整为 8.11 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情况与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依法办理授予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4、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