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598,918,658.26元(母公司报表),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59,891,865.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 润 4,682,303,602.44 元 , 减 去 2025 年 度 已 宣 告 ( 含 未 支 付 ) 现 金 股 利
317,875,597.84元,2025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03,454,797.03元(母公司报表)。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对公司股东的回报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3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637,984,837股)扣除公司目前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69,081,952股测算,本次预计将派发现金分红216,773,795.21元,占本年度扣除法定盈余公积的母公司净利润的15.06%,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75%。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00,504,214.14元(含税),如本
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317,278,009.35元
(含税)。因此,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317,278,009.35元(含税)
(2)2025年度公司回购股份情况
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10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9,081,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成交总金额为
474,937,179.9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含2025年度
前三季度分红、本次年度分红)总额和本年度股份回购总额为人民币
792,215,189.33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24%。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
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317,278,009.35 462,976,816.02 199,079,545.11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55,054,848.83 699,996,795.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77,013,862.08 2,193,293,367.26 1,779,476,930.1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1,020,999,576.5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803,454,797.03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979,334,370.4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755,051,644.4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849,928,053.1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734,386,014.97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金额为
1,734,386,014.97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比例超过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血液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国内规模领先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公司秉承“天下人一生盈康”的愿景,坚持“拓浆”“脱浆”齐步走战略,打破传统路径依赖,强调技术创新与数智化建设,构建生态协同网络,以内生式增长为根基,外延扩张为跨越,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生物制药企业。公司于2025年3月披露了收购南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南岳生物”)100%股权事项,本次交易已于2025年6月完成,南岳生物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收购进一步巩固作为全国血制品头部企业的市场地位。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致力于构建长效共赢回报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将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等具体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10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9,081,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成交总金额为474,937,179.9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已超过30%,
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在确保公司具有充足流动资金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情况、战略规划、经营目标等因素后制定,将有助于保持公司财务稳健性、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深化战略发展、推动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等需求,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发展能力。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未来资金需求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将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会,并对中小股东投票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告。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章程》明确分红政策,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平衡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二)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为人民币0.00元。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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