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日新能”或“上市
公司”)于近日分别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欣投资”)
和股东深圳市东方和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和鑫”)函告,获悉奥欣投资将
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了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东方和鑫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并已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披露
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总
东或第一大股 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份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及其一致行 数量(万
比例(%) (%)
动人 股)
2024 年 12 2026年3月 中国进出口银行
奥欣投资 是 6,600 16.60 4.67
月 25 日 23 日 深圳分行
合计 6,600 16.60 4.67 - - -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 占公司 是否
股东 东或第一大股 份数量 占其所持股 总股本 是否为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东及其一致行 (万股) 份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充质 始日 期日
动人 (%) 押
东方 2026年3 至申请 中 国 进 出 为拓日新
和鑫 是 6,600 51.33 4.67 否 否 月 19 日 解除质 口 银 行 深 能融资提
押之日 圳分行 供担保
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质押股 质押股
占公司 质押/质 质押/质押 份占其 份占公 占已 占未
持股数量 已质押
股东名称 总股本 押前质押 后质押股 所持股 司总股 质押 未质押股 质押
(万股) 股份限
比例(%) 股份数量 份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股份 份限售数 股份
售数量
(万股) (万股) (%) (%) 比例 量(万股) 比例
(万股)
(%) (%)
奥欣投资 39,759.07 28.14 6,600 0 0 0 0 0 0 0
东方和鑫 12,858.27 9.10 0 6,600 51.33 4.67 0 0 0 0
陈五奎 2,708.64 1.92 0 0 0 0 0 0 2,031.48 75
李粉莉 41.00 0.03 0 0 0 0 0 0 30.75 75
新余鑫能投资 52.25 0.04 0 0 0 0
0 0 0 0
发展有限公司
合计 55,419.23 39.22 6,600 6,600 11.91 4.67 0 0 2,062.23 4.22
注: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上述股东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东方和鑫质押股份是为拓日新能融资提供担保,拓日新能所获融资用于满足
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3)以 2026 年 3 月 24 日起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未有到期的
质押股份。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
益的情形。
(5)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
(6)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其质押的股份均是为拓日新能融资
提供增信担保,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
实际控制权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进展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3 月 25 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