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油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6 公告类型:高管人员持股变动 证券代码:002207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ZHUNDONGPETROTECHCO.,LTD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吕占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准油股份”)股份887,1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385%)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吕占民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7月1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1,7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46%)。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收到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吕占民先生提交
的《关于拟减持股份的情况说明》。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主体的名称:吕占民

  2.减持主体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目前,吕占民先生持有公司 887,1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38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准油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221,793 股(占本人所持股份的 25%,占准油股份总股本比例的 0.0846%);若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内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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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减持期间: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4 月 20 日至 2026 年 7
月 19 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如遇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如系内幕信息知情人还将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交易。

  6.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事项

  吕占民先生曾就持有公司股份事项作出的承诺(按当时现行有效规定作出)如下:

  1.在首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3.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5.若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六个月。

  6.在上述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者时间过半时,本人将及时告知公司,并由公司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7.在上述减持时间区间内,如遇公司筹划重大事项,本人如系内幕信息知情人还将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交易。

  8.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将减持情况告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报告和公告。

  9.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和规定,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和规定的情形,将按照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承担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占民先生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吕占民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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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关于高管减持的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减持将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三、 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吕占民先生将根据市场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