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百股份:关于签订珠江新城太阳新天地租赁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8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珠江新城太阳新天地租赁合同的公告
2010 年3 月11 日,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设珠江新城太阳城广场
门店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州华骏实业有限公司承租其位于珠江新
城太阳城广场首至六层约2.6 平方米商业物业,开设公司珠江新城太
阳城广场门店;并同意公司出资510 万元与广州百嘉信集团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组建子公司(公司占51%股份),负责投资和运营上述门店。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2010 年4 月14 日公司与广州华骏实业有
限公司、广州百嘉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珠江新城太阳新天地(原太阳
城广场)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2010 年4 月14 日起正式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
合同期限为十五年。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合同不存在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1)广州百嘉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1012039568,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夏港大道728
号5M03 房,法定代表人:梁勤,注册资本为壹亿元,公司类型为有
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批发和零售贸易、自有资金投资、高新
技术产品开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
(2)广州华骏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101000011007,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521 号安骏大
厦,法定代表人:董毅,注册资本为壹亿壹千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
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广州华骏实业有限公司
是广州百嘉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公司与广州百嘉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华骏实业有限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上述两家公司发生过交
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广州百嘉信集团有限公司按51:49 的比例共同出资成
立一家商贸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向广州华骏实业有限公
司承租太阳新天地部分物业经营百货公司,现由公司、广州百嘉信集
团有限公司作为商贸公司股东共同代表其与广州华骏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本合同,待商贸公司正式成立后,由其承接公司、广州百嘉信集
团有限公司在本合同的权利、义务。
2、租赁范围: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M1-3 地块项目的太阳新
天地(地名及门牌号码以政府部门核定为准)首层至六层部分约2.6
万平方米商业物业。
3、租赁期限为十五年,自本合同计租期开始之日起计。
4、租金费用水平
合同约定十五年租期商贸公司支付的年均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约
为4600 万元。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于2010 年3 月1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3、本合同是为了公司开拓珠江新城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珠江新城太阳新天地租赁合同的公告
2010 年3 月11 日,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设珠江新城太阳城广场
门店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州华骏实业有限公司承租其位于珠江新
城太阳城广场首至六层约2.6 平方米商业物业,开设公司珠江新城太
阳城广场门店;并同意公司出资510 万元与广州百嘉信集团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组建子公司(公司占51%股份),负责投资和运营上述门店。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2010 年4 月14 日公司与广州华骏实业有
限公司、广州百嘉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珠江新城太阳新天地(原太阳
城广场)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2010 年4 月14 日起正式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
合同期限为十五年。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合同不存在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1)广州百嘉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1012039568,注册地址为: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夏港大道728
号5M03 房,法定代表人:梁勤,注册资本为壹亿元,公司类型为有
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批发和零售贸易、自有资金投资、高新
技术产品开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
(2)广州华骏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101000011007,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521 号安骏大
厦,法定代表人:董毅,注册资本为壹亿壹千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
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广州华骏实业有限公司
是广州百嘉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公司与广州百嘉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华骏实业有限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上述两家公司发生过交
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广州百嘉信集团有限公司按51:49 的比例共同出资成
立一家商贸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向广州华骏实业有限公
司承租太阳新天地部分物业经营百货公司,现由公司、广州百嘉信集
团有限公司作为商贸公司股东共同代表其与广州华骏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本合同,待商贸公司正式成立后,由其承接公司、广州百嘉信集
团有限公司在本合同的权利、义务。
2、租赁范围: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M1-3 地块项目的太阳新
天地(地名及门牌号码以政府部门核定为准)首层至六层部分约2.6
万平方米商业物业。
3、租赁期限为十五年,自本合同计租期开始之日起计。
4、租金费用水平
合同约定十五年租期商贸公司支付的年均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约
为4600 万元。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于2010 年3 月1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3、本合同是为了公司开拓珠江新城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