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核材:关于第二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4-018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依据
1、公司于2011年7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
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2年1月15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3、2012年2月7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沃尔
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公司于2012年2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对公司调整后的187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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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股权激励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确定2012年2月14日为授予日。
5、公司于2012年3月9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公司
在向股权激励对象确认缴款过程中,10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动放弃了公司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相应放弃限制性股票9.1万股和股票期权20万份。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本次股权激励授予对象人数从187人调整为177人,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总数由266万股调整为256.9万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575.6万
份(不含预留期权50万份)调整为555.6万份(不含预留期权50万份)。公司首
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2年3月13日。
6、根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2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调整后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833.4万份,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50元;尚未授予的预留股票
期权由50万份调整为75万份。
7、2013年2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
项的议案》,向8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75万份。
8、2013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和《关于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因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0名激励对象不符合第一期行权条件。股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由177名调整为157名,对应的
股票期权69.15万份予以注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764.25万份。
9、2013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
案》,同意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745.144
万份,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04元;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调整为96.46万
份,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63元。
10、2014年2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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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所涉及的股票期权份额248.381万份(占全部157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25%)。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已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将
调整为496.763万份。
11、2014年3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王建伟、胡西林、何明、齐志全、吴刚、田立、廖德生、张丽、张力、
徐明、张萌芽、顾霞、陈锦龙、钟鸣、雷丹、吴燕敏、康春共17人持有的尚未解
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93,050股。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调
整依据
(一)调整依据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中“第五章(八)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若授予日后
公司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改变激励对象获授之限制性股票数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依据
1、公司于2011年7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
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2年1月15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3、2012年2月7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沃尔
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公司于2012年2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对公司调整后的187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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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股权激励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确定2012年2月14日为授予日。
5、公司于2012年3月9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公司
在向股权激励对象确认缴款过程中,10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动放弃了公司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相应放弃限制性股票9.1万股和股票期权20万份。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本次股权激励授予对象人数从187人调整为177人,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总数由266万股调整为256.9万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575.6万
份(不含预留期权50万份)调整为555.6万份(不含预留期权50万份)。公司首
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2年3月13日。
6、根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2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调整后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833.4万份,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50元;尚未授予的预留股票
期权由50万份调整为75万份。
7、2013年2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
项的议案》,向8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75万份。
8、2013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和《关于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因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0名激励对象不符合第一期行权条件。股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由177名调整为157名,对应的
股票期权69.15万份予以注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764.25万份。
9、2013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
案》,同意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745.144
万份,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04元;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调整为96.46万
份,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63元。
10、2014年2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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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所涉及的股票期权份额248.381万份(占全部157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25%)。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已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将
调整为496.763万份。
11、2014年3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王建伟、胡西林、何明、齐志全、吴刚、田立、廖德生、张丽、张力、
徐明、张萌芽、顾霞、陈锦龙、钟鸣、雷丹、吴燕敏、康春共17人持有的尚未解
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93,050股。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调
整依据
(一)调整依据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中“第五章(八)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若授予日后
公司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改变激励对象获授之限制性股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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