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欣环保”、“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478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8,700.0000 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2%。全部
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 6.8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母净利润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 16.1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8.75倍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6.62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
“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 号)(以下简称“《首发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报价后,申报价格高于 7.16 元/股(不含 7.16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将申报价格为 7.16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3,490 万股(不含 3,490 万股)的配
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报价格为 7.16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3,490 万股,且申
购时间同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 14:47:52:951 的配售对象中,按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列的 1 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391 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1,570,02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52,403,820 万股的 2.996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85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5 年 12 月 1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4、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6.85 元/股,本次
发行的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下简称“四个数孰低值”)。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8,61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7,954.6567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7.7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655.3433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为 6.85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1.3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1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5.0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6.1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6.85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截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26)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8.75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T-3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
率水平情况如下:
2024 年 2024 年 T-3 日股票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扣非前 EPS 扣非后 EPS 收盘价 盈率(倍)-扣 市盈率(倍)
(元/股) (元/股) (元/股) 非前 -扣非后
(2024 年) (2024 年)
601216.SH 君正集团 0.3323 0.3049 4.75 14.30 15.58
002092.SZ 中泰化学 -0.3770 -0.4094 4.48 N.M. N.M.
600075.SH 新疆天业 0.0401 -0.0452 4.61 115.01 N.M.
600063.SH 皖维高新 0.1787 0.1561 5.88 32.91 37.66
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后) 23.60 26.62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4 年扣非前/后 EPS=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 3:可比公司中亿利洁能已于 2024 年退市,不再列示。
注 4:N.M.代表市盈率为负值。市盈率剔除>100 或<0 的异常值。
本次发行价格 6.8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6.1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
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28.75 倍,亦低于 A 股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4 年扣非前
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6.62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 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 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发行人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1)技术创新体系优势
公司建立了以双欣研究院、光谱创新研究院、聚乙烯醇和电石两大企业技术 中心为核心的完善的研发机构,形成了从市场调研、课题设计、实验研究、试生 产、客户试用、改进完善、成果鉴定的一整套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体系。
在聚乙烯醇领域,公司建有内蒙古自治区高分子材料企业重点实验室和内蒙 古自治区聚乙烯醇及其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耕高端聚乙烯醇及其下游产品
的研发和生产。一是致力于开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 PVA 系列产品,高端应用领域的 PVA 产品陆续投放市场,产品品种日益丰富;二是持续开展 PVA 下游高端产品的技术开发和布局,为进一步延伸聚乙烯醇产业链奠定基础;三是基于现有生产系统开展技术革新,如开发与应用节能、降耗、减污、降碳等新技术,公司能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在电石领域,公司拥有业内成熟、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在原料均化、生产装备改良、炉气净化及综合利用、固废处置方面形成了核心技术,电石产品单位综合能耗达到国家标准先进值,生产过程中的电石渣、石灰石碎屑、除尘灰等废料均可循环利用制造水泥熟料,在节能环保、绿色生产方面具备明显优势。
(2)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
公司已形成完整的“石灰石—电石—醋酸乙烯—聚乙烯醇—特种纤维等下游产品”循环经济产业链,通过一体化经营最大程度实现资源、能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降低污染物排放,践行清洁生产理念,完整的产业配套一方面保证原材料和能源的稳定供应,提升公司抵御原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使公司立足于聚乙烯醇全产业链开展业务,提高研发效率和产品质量,并根据聚乙烯醇全产业链内的供需及市场价格情况调配生产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3)资源与低成本优势
公司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周边地区拥有丰富的煤炭、石灰石、电力等资源。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就近采购石灰石、兰炭等大宗原料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和运输费用。在能源采购方面,蒙西地区基准电价相较于全国平均水平具有一定优势,此外由于公司长期保持高负荷稳定生产,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