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117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达成和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达成和解的议案》,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深康汽车车身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康公司”)起诉上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变速器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基于案件实际情况及进展审慎判断,公司拟与上汽变速器公司达成调解。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1、原告:浙江深康汽车车身模具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告:上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案件进展:根据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5 年 6 月 28 日出具的《民
事判决书》【(2024)鲁 1392 民初 1010 号】,被告上汽变速器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深康公司 48,215,011.5 元及利息损失。被告上汽变速器公司已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达成和解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2025)鲁 13民终 8320 号】,主要内容如下:
被告上汽变速器公司收到本案调解书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深康公司调解协议款人民币 2,900 万元,原告深康公司在收到该笔协议款项后,双方就案涉纠纷全部结清,再无任何纠纷。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诉讼和解所取得的协议赔款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若协议赔款
按约定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到账将对公司本期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
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2、公司目前无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也未获悉有应披露而未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民事调解书》【(2025)鲁 13 民终 8320 号】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