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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升: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 高升      公告编号:2024-39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由于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实控人违规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息余额约为 14,285.13 万元,其中违规担保余额 5,290.50 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994.63 万元。公司目前被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尚未消除。

  4、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高升,证券代码:000971)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复牌。

  5、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高升”变更为“*ST 高升”,证券代码仍为“000971”。

  6、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 5%。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公司经审计
的期末净资产为-31,258,032.25 元,2023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
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第 9.8.1 条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由“ST 高升”变更为“*ST 高升”;

  3、股票代码:仍为“000971”;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4 月 30 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 1 日,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复牌。

    二、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之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31,258,032.25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第 9.8.1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实控人违规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息余额约为
14,285.13 万元,其中违规担保余额 5,290.50 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8,994.63 万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目前被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尚未消除。

    三、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
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停牌 1 天。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复牌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仍为 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持续跟踪上述相关工作的进展,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早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具体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情况,优化资产结构,择机对低效资产进行整合优化,以利于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业绩指标,提升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加快新产业培育及规模化发展,引入优质资产,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子公司科学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注重盈利能力提升,注意防范经营风险,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业务模式及策略,夯实业务基础,推动公司经营长期稳健发展。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 2024 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深交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张岱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W3 座 502 室

咨询电话:010-82602278
电子邮箱:investors@gosun.com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