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简称:首钢 JLC1
股票期权代码:037957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71,073,612 份,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9165%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501 人
股票期权授予上市日:2026 年 3 月 25 日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22 元/股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6 年 1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收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批复》(京国资〔2025〕76 号),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三)2026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余兴喜作为征集人就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26 年 1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公司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08)。
(五)2026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六)2026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授予日:2026 年 3 月 6 日
(二)授予登记数量:71,073,612 份
(三)授予登记人数:501 人
(四)行权价格:4.22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授予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的数量 授予权益总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万份) 量的比例
1 王立峰 董事 25.38 0.3571% 0.0033%
2 李明 董事 25.38 0.3571% 0.0033%
3 孙茂林 总经理 25.38 0.3571% 0.0033%
4 陈小伟 职工代表董事 22.84 0.3214% 0.0029%
5 谢天伟 副总经理 22.84 0.3214% 0.0029%
6 赵鹏 副总经理 22.84 0.3214% 0.0029%
7 徐海卫 副总经理 22.84 0.3214% 0.0029%
8 刘同合 总会计师 22.84 0.3214% 0.0029%
9 乔雨菲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22.84 0.3214% 0.0029%
其他核心骨干(492 人) 6894.1812 97.0006% 0.8890%
合计(501 人) 7107.3612 100.0000% 0.916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
的 10%。
2.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权益授予价值合计不
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 4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
规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3.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市管干部、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七)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行权限制期、可行权日和行权安排:
1.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限制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行权限制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在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自行权限制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在可行权日期,授予的股票期权若达到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 33%
行权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后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