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电子:超声电子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127026 债券简称:超声转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董事会成员,并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上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2025 年度末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分析测试,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公司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应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总额 9,603,246.50 元,其中坏账准备计提
4,405,045.25 元 ,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计 提 18,108,687.36 元 , 转 回 或 转 销
12,910,486.11 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0.00 元,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实际影响本年度利润总额减少 9,603,246.50 元。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通过。
二、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认真推进会议议案的有效实施,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详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此报告尚须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通过。
三、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财务情况如下:
1、经营业绩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31,020,214.35元,比2024年增加9.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2,448,964.75 元,比 2024 年增加 3.10%。
2、资产结构情况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8,581,321,475.85 元,比 2024 年
末增加 1.9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885,157,323.86 元,比 2024 年末
增加 2.28%。
3、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基本每股收益 0.41 元/股,稀释每股收益 0.41 元/股,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4.62 %。
上述报告尚须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通过。
四、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见公告编号 2026-006《广东汕头超
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 2025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2,448,964.75 元,按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7,094,529.3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287,457,343.14 元,减去已分配股利 107,398,301.60 元后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385,413,476.93 元。本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 2 元(含税),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37,001,503 股,以此初步测算,公司送出
107,400,300.60 元,剩余 2,278,013,176.33 元。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因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上述方案尚须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通过。
五、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见披露于当日巨潮网的《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规定,本公司按照内部控制评价披露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编制了评价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通过。
六、公司 2026 年度经营计划
2026 年度,公司将立足现有核心优势,紧跟行业发展步伐,以“深耕市场、创新突破、提质增效、稳健发展”为目标,统筹推进各项经营工作,力争实现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2026 年,预计销售收入 65.05 亿元、成本54.39亿元、费用7.79亿元,分别比上一年度实际完成同比增长2.75%、3.92%和 3.73%。新年度主要工作如下:
(1)为满足战略客户供货需求,加快推动“高性能 HDI 印制板扩产升级技术改造项目”、“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与泰国 SVI Public CompanyLimited 合资新设泰国合资公司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车载触摸屏智能制造及模组贴合(二期)技术改造项目”等项目的建设,增强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
(2)积极开拓通讯、智能出行、智能家居和工业控制等新兴市场领域,深化与中、高端客户战略合作,构建多元化业务布局,培育新的增长点。
(3)紧密跟踪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现有产品性能与服务体验,同步开展前瞻性产品与技术研发。
(4)加快生产数智化改造与智能工厂建设,推广自动化设备与系统应用,提升生产效率,降低损耗,缩短交付周期;
(5)优化资源整合和战略布局,促进各业务单元协同发展,夯实公司在业内竞争优势;
(6)优化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强化生产、供应链、财务等多领域管控能力,提升运营效率;
(7)完善内部控制及风控机制,加强风险预判,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应
对行业波动,增强风险应对能力;
(8)通过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吸纳研发、市场、管理等领域核心人才,提升员工综合素养,增强企业的软实力。
(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通过。
七、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见公告编号 2026-007《广东汕头超
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此报告尚须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通过。
八、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在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含
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薪酬制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依据《独立董事制度》领取年度固定津贴(10 万元/年),每参加一次现场董事会、股东会领取 1000 元会议津贴。
经核算,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含子公司)获得
的税前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
税前报酬总额
莫翊斌 董事长 男 现任 126.03
林敏 董事;总经理 男 现任 111.05
董事;副总经理;
陈东屏 男 现任 101.32
董事会秘书
杨晓 董事;副总经理 男 现任 163.34
沈忆勇 外部董事 男 现任 10.4
吴辉 外部董事 男 现任 10.4
李卫宁 独立董事 男 现任 10.4
郑慕强 独立董事 男 现任 10.4
温日光 独立董事 男 现任 10.4
余俊标 总经理助理 男 现任 57.65
合计 611.39
注: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领取薪酬为 2025 年基础年薪和在
2025 年发放的 2024 年度业绩考核激励奖金。
2、高管杨晓先生兼任下属子公司汕头高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其基础年薪及绩效奖金领取数以汕头高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计算标准,在汕头高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领取。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
本方案中,董事薪酬相关条款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条款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2026 年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础年薪和绩效奖金构成。
基础年薪: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的标准,按月平均发放。
绩效奖金:依据公司当年整体经营业绩及绩效考核目标完成结果进
行核定。绩效奖金的发放具体金额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2)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
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年度固定津贴标准为 10 万元/年(税前),按月平
均发放;每参加一次现场董事会、股东会支付 1000 元会议津贴。
(3)兼任情况
同时兼任公司内部高管职务和董事的,按其所任高管职务根据公司高管薪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按有关规定执行。
(4)其他事项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等款项,由公司(或所在任职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