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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5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4-006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终止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尚需经公司和交易对方履行相关程序审议通过。
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天津力神电池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力神电池(苏州)有
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
完成后天津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力神电池(苏州)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

全 资 子 公 司 。 本 次 交 易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历程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0 月 31 日开市时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5 日披露《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同时,经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开市起复牌。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2023 年 1 月 14 日、2023 年 2 月 14 日、2023


年 3 月 14 日和 2023 年 4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2023-011、2023-035、2023-038、2023-041)。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
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公告。

  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
易相关的议案,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报送了重
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并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收到《关于受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454 号)。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
载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公告。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同意恢复本次交
易审核的通知。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关于中冶美利云
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3001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对《审核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披
露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订
稿)》。

  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所记载的相关评估资料基准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深交所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交易事项中止审核。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综合近期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交易各方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确定性较大。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和交易各方拟协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后续决策程序和承诺事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续公司和交易各方将履行各自决策程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同时,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审议通过后的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