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1-07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4:45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6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汉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计 332 人,代表有表决权 98,828,7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251%。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9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8,276,59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230%;
1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1-07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0,552,156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2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7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97,696,33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07%。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9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7,144,181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8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0,552,15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20%。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关于债务转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98,828,750 股。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137,052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 9. 3 0 0 1 % ;反
对 616,198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 6 2 3 5 % ;弃权 7 5, 5 0 0 股
( 其中 ,因 未投 票默 认弃 权 0 股),占 出席 会议 非关 联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0.07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7,004,6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 份的 99.2920%; 反对 616,198 股,占 出席会 议中 小股东 所持股 份的
0.6307%;弃权 7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3%。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韩杰律师、孙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2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1-073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 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