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122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及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 4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柿竹园公司)增资,以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柿竹园公司提供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98 号)核准,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189,473,684.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5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人 民 币 1,799,999,998.00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承 销 费 人 民 币
19,698,113.1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80,301,884.8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4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出具了编号:众环验字(2025)0200006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前述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和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状
号 态
1 柿竹园公司 1 万 t/d 采选技改项目建设 80,000.00 0.00 进行中
2 支付交易对价 40,000.00 40,000.00 已完成
3 补充流动资金 58,030.19 58,030.19 已完成
合计 178,030.19 98,030.19 —
三、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募投项目“柿竹园公司 1 万 t/d 采选技改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柿竹园公司。为了保持公司合理的资本结构,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柿竹园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柿竹园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柿竹园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 17,064.072041 万元增加至 57,064.072041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同时,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柿竹园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至相应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柿竹园公司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柿竹园公司 1 万 t/d 采选技改项目建设”,公司将就借款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四、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018796225XW
法定代表人:陈克锋
注册资本:17064.072041 万元
成立日期:1981-12-19
注册地址: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白沙街 6 号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加工、销售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本企业自产的铅锭、锌锭、钼精矿、铋锭、钼铁、钨铁、氧化钼、萤石、铜、锡对外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要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进口、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工业及民用建筑工程、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安装(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普通货运运输;矿冶物料及矿产品分析检测。(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柿竹园公司 100%股权。本次增资后,公司仍持有柿竹园公司 100%股权,不改变原有股权结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柿竹园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总资产 3,540,227,085.69 元,净资产 1,755,486,417.79 元,营业收入 3,571,315,301.89 元,净利润 705,189,330.53 元。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柿竹园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总资产 4,009,365,962.22 元,净资产 2,112,335,246.38 元,营业收入 3,445,895,242.29 元,净利润 751,070,728.54 元。
五、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柿竹园公司增资以及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柿竹园公司 1 万 t/d 采选技改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柿竹园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分别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前述柿竹园公司1 万 t/d 采选技改项目建设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柿竹园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