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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暨拟延长增持实施期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3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暨拟延长增持实施

                      期限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58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号),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
计划自 2023 年 5 月 23 日起六个月内,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人民币不低于 5 千万元,且不超过 1 亿元,增持价格不高于 1.5 元/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期限已届满,金科控股通过指定的增持主体重庆财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聚投资”,系金科控股的控股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679,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60%,增持金额为 19,268,526 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增持主体未在有效期限内增持公司股份数量达到增持计划承诺。鉴于此,为保证完成股份增持金额的承诺,维护广大投资者和中小股东利益,金科控股提议延长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六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实施完毕。
    3、如本次延长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仍可能存
过高及窗口期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及关联方重庆财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聚投资”)共同出具的《关于提议延长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告知函》,且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控股股东金科控股或其指定的主体(现为金科控股的控股子公司财聚投资)。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金科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4,286.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财聚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主体在增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主体在增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鉴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下跌,已严重偏离了公司基本面。控股股东坚定支持公司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公司健康发展的工作,基于对公司基本面和管理层的信心,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不低于 5 千万元,且不超过 1 亿元。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为不高于 1.5 元/股,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3 年 5 月 23 日起六个月内(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
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的进展及变更情况

  截至目前,金科控股指定的增持主体财聚投资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679,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60%,成交金额合计 19,268,526 元。

  自 2023 年 5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
次增持价格条件为不超过 1.50 元/股,在上述增持计划期间,由于公司敏感信息窗口期及公司股票价格维持在 1.50 元/股以下的时间较短等原因,导致本次增持主体未在有效期限内增持公司股份数量达到增持计划承诺。

  鉴于增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为保证完成股份增持金额的承诺,维护广大投资者和中小股东利益,金科控股提议延长股份增持计划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六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实施完毕。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除延长实施期限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四、延长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控股及关联方重庆财聚投资有限公司由于公司敏感信息
窗口期及公司股票价格维持在 1.50 元/股以下的时间较短等原因,导致其增持公司的股份数量未达到增持计划承诺。

  为保证完成股份增持金额的承诺,金科控股提议延长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本次控股股东拟延长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保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如本次延长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仍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二级市场股价过高及窗口期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说明

  1、截至目前,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但增持主体未在有效期限内增持公司股份数量达到增持计划承诺。为此,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控股及关联方财聚投资对本次未能完全按照增持计划完成增持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金科控股仍坚定看好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并将继续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八、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延长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