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申报材料已经江西省证管办审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年]46号文批准,现就本次配股方案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1.配股比例和对象:以1996年末总股本5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以1997年末总股本78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股)。
2.配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30元。
3.《配股说明书》将于近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5月30日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申报材料已经江西省证管办审核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年]46号文批准,现就本次配股方案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1.配股比例和对象:以1996年末总股本5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以1997年末总股本78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股)。
2.配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30元。
3.《配股说明书》将于近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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