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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首: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公告日期:2017-04-18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                                   说    明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吉林天成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75%股权和吉林天池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享有的3.42亿元债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即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日前12个月内,公司发生的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情况说明如下:

    2016年9月8日,天首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凯信”)拟以1,000万元人民币,认缴北京市金润广源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金润广源”)发起设立的“吉林省汇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泽基金”)的基金份额。该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凯信认缴基金份额为1000万元,剩余基金份额由金润广源和其他投资者共同认缴。

    2016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出售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股权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出售债权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拟向绍兴柯桥天瑞纺织品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的股权,向北京天首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出售其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共计账面原值466,922,379.87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34,637,979.87元,账面净值132,284,400.00元)。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发布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2017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终止该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上述交易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资产,与本次交易无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

    特此说明。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