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智控股:关于转让公司闲置土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智控股 公告编号:2012-038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公司闲置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控股)以1,350万元价格将位
于重庆市北碚区同兴工业园区的29,488.2平方米闲置土地转让给重庆宏美制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美制冷),转让单价约30.5万元/亩。公司与宏美制冷已
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准备正式办理土地分割和过户手续。
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本议案不需要提交
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交易对方宏美制冷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概况
公司名称:重庆宏美制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同兴横街47号
法定代表人:周虹
注册资本:600万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50010921010721-1-1
主营业务:制造及销售汽车空调冷凝器、蒸发器,汽车水箱、加热器芯、
油冷却器、中冷器,以及摩托车油冷器和水冷器等。
主要股东:周虹(持股60%)、陶源(持股40%)
2、该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不会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3、截止2011年12月31日,宏美制冷资产总额为7,282.30万元,负债总额
为3,986.68万元,应收款项总额为3,281.24万元,净资产为3,295.61万元;营业
收入为9,909.95万元,营业利润为434.83万元,净利润为402.02万元。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同兴工业园区的闲置土地面积为29,488.2平方米,。
该土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块土地评估价值
为1,341.71万元(455元/平方米)。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人民币1,350万元;支付方式和期限:
2、交易定价依据: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
该块土地评估价值为1,341.71万元(455元/平方米)。参照评估价值,公司拟以
1,350万元价格将北碚同兴园区上述29,488.2平方米闲置土地转让给重庆宏美制
冷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的定价是交易双方基于中介机构对其整体资产的审计评估及双方
协商的基础上确定的,转让价格公允、合理,转让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支付方式不会产生对上市公司的资
金占用。
目前公司已收到1,000万元款项,剩余350万元将在近期收回。
五、 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园区一路八号拥有工业用地面积
61,629.3平方米,建筑面积8,141.53平方米,账面资产价值净值为4,621.23万元;
其中约29,488.2平方米土地暂时闲置。基于盘活存量资产等方面的考虑,经与北
碚区政府、北碚区国土局沟通,公司已在北碚区国土局取得了土地分割的红线图,
将公司持有的上述闲置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重庆宏美制冷有限公司,并
和宏美制冷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准备正式办理土地分割和过户手续。
本次交易的定价价格公允、合理,转让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支付方式不会产生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
由于该地块属于公司拥有的61,629.3平方米工业用地的一部分,尚需经过重
庆市国土局办理土地分割手续。而公司对该土地与其地上建筑物合并计入固定资
产价值,故本次单独转让闲置土地尚无法单独核算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公司
预计在2012年底前将剩余部分土地及建筑物整体出让,到时将可整体计算对公
司盈利的影响。
六、 备查文件
1、七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3、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众华评报字[2012]第47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31日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公司闲置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控股)以1,350万元价格将位
于重庆市北碚区同兴工业园区的29,488.2平方米闲置土地转让给重庆宏美制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美制冷),转让单价约30.5万元/亩。公司与宏美制冷已
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准备正式办理土地分割和过户手续。
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本议案不需要提交
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交易对方宏美制冷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概况
公司名称:重庆宏美制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同兴横街47号
法定代表人:周虹
注册资本:600万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50010921010721-1-1
主营业务:制造及销售汽车空调冷凝器、蒸发器,汽车水箱、加热器芯、
油冷却器、中冷器,以及摩托车油冷器和水冷器等。
主要股东:周虹(持股60%)、陶源(持股40%)
2、该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不会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3、截止2011年12月31日,宏美制冷资产总额为7,282.30万元,负债总额
为3,986.68万元,应收款项总额为3,281.24万元,净资产为3,295.61万元;营业
收入为9,909.95万元,营业利润为434.83万元,净利润为402.02万元。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同兴工业园区的闲置土地面积为29,488.2平方米,。
该土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块土地评估价值
为1,341.71万元(455元/平方米)。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人民币1,350万元;支付方式和期限:
2、交易定价依据: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
该块土地评估价值为1,341.71万元(455元/平方米)。参照评估价值,公司拟以
1,350万元价格将北碚同兴园区上述29,488.2平方米闲置土地转让给重庆宏美制
冷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的定价是交易双方基于中介机构对其整体资产的审计评估及双方
协商的基础上确定的,转让价格公允、合理,转让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支付方式不会产生对上市公司的资
金占用。
目前公司已收到1,000万元款项,剩余350万元将在近期收回。
五、 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园区一路八号拥有工业用地面积
61,629.3平方米,建筑面积8,141.53平方米,账面资产价值净值为4,621.23万元;
其中约29,488.2平方米土地暂时闲置。基于盘活存量资产等方面的考虑,经与北
碚区政府、北碚区国土局沟通,公司已在北碚区国土局取得了土地分割的红线图,
将公司持有的上述闲置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重庆宏美制冷有限公司,并
和宏美制冷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准备正式办理土地分割和过户手续。
本次交易的定价价格公允、合理,转让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支付方式不会产生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
由于该地块属于公司拥有的61,629.3平方米工业用地的一部分,尚需经过重
庆市国土局办理土地分割手续。而公司对该土地与其地上建筑物合并计入固定资
产价值,故本次单独转让闲置土地尚无法单独核算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公司
预计在2012年底前将剩余部分土地及建筑物整体出让,到时将可整体计算对公
司盈利的影响。
六、 备查文件
1、七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3、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众华评报字[2012]第47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31日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