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通信: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8)成仲案字第1340号]
汇源通信: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8)成仲案字第1340号]
成都仲裁委员会(简称本会)根据申请人明君集团科技有限
公司(简称明君集团)与被申请人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简称蕙富骐骥)及案外人刘中一于2 01 5年11月2 5日签
订的《协议书>中的仲裁条款,以及申请人明君集团的书面仲裁
申请,于201 8年11月2 2日依法受理了申请人明君集团与被申请人
蕙富骐骥之间的证券交易合同纠纷仲裁案。
..........
成都仲裁委员会(简称本会)根据申请人明君集团科技有限
公司(简称明君集团)与被申请人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简称蕙富骐骥)及案外人刘中一于2 01 5年11月2 5日签
订的《协议书>中的仲裁条款,以及申请人明君集团的书面仲裁
申请,于201 8年11月2 2日依法受理了申请人明君集团与被申请人
蕙富骐骥之间的证券交易合同纠纷仲裁案。
..........
本报告信息基于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数据提取,由于数据抓取及清洗可能有延迟或偏差,爱金股不对内容准确性做任何保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