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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工智:公司关于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060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继续实行其他风
          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
称:ST 工智,股票代码:000584)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一天,并于 2024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 工智”变更为“*ST 工智”,股票代码仍为“000584”;

    3、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与简称:公司 A 股股票简称由“ST 工智”变更为“*ST 工智”。
  2、股票代码:000584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5 月 6 日。
  4、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交易因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4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三)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内控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否定意见,本事项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停牌 1 天,自 2024 年 5
月 6 日将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ST 工智”变更为“*ST 工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高度重视,为尽快解决会计师提出的公司 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相关问题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公司已完成了严格供应链的退出工作。针对剩余的涉及无法表示意见的三家投资平台公司,公司将进一步配合会计师进一步完善可供其确认三家股权投资平台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投资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核算的材料,使其可以完善审计程序;

  (二)加快涉及无法表示意见的三家投资平台公司的退出;

  (三)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尤其在对外投资的内部管理和流程梳理,不断完善对外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四)针对收入确认问题,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论证公司目前的收入确认方式,以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情况为前提,并根据结论视是否需要对收入确认方式进行调整。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的规定,如果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报告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办公电话:010-6018183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东路 5 号瑞得大厦 12 层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